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签订的租赁合同当中,当事人肯定是就具体的租赁期限作出了约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签订的租赁合同当中,当事人肯定是就具体的租赁期限作出了约定的。一般到约定的期限之后,那么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但实践中,也会出现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那么此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1、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房东和租客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2、租房押金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一两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要提前解约,很多房东会直接扣除之前的押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3、房东的法律权益。《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解除租赁合同需要哪些手续
  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应当办理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这些手续。
  除上述手续之外,提前解约还应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对于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如何、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加以明确。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签订文件,则需要单方发出书面文件。提出解约的一方,应书面告知对方,尤其是承租人准备搬离的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解约及搬离的时间,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更高额的赔偿。作为守约方,在得到对方要解约的告知后,可以向对方发送相应的催告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告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相信您在阅读了上文后,已经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所了解吧。实践中,也是允许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而此时要看解除的原因是什么,根据原因的不同,那么实际承担违约责任的主体也就不一样。
  
  
  


·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合同开始履行的过程中,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那么此时就可以解除合同。但对于当事人来讲,解除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那到底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当事人在...


·幼儿园老师签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幼儿园老师签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如果老师有违法行为的,那么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没有违法行为。辞职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才行。二、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合同法规定的赔偿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


·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有哪些
      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有哪些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几个例子:《民法典》251条规定的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但是此处还有一个补充规定,即租赁期超过6个月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话视为不定...


·油漆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油漆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油漆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油漆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二) 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如有异议十五日内提出,甲方包退包换。 (三) 运输方式及承担费用: 公路运输,甲方承担运费。 ...


·合同成立未生效时一方反悔是否能解除?
      合同成立未生效时一方反悔是否能解除?合同成立未生效时一方反悔是不能解除的,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合同的双方对合同的目的、数量、价格等其他内容经过协商达成了共识,也就是双方的意见达到了统一,那么合同就成立了。但是合同生效是什么呢,合同生效呢是指这个成立的合同在双...


·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吗?成立条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吗?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吗?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向受赠人移转的一般是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并不限于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怎样防范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如何防范
      怎样防范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如何防范 (一)从合同条款完备入手 合同不完备,必要条款缺失,导致合同履行和纠纷发生后无约可依。常见的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条款; 2、标的条款; 3、数量条款; 4、质量条款; 5、价款或者报酬条款; 6、履行期限、地...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是否属于知识产权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是否属于知识产权 ?一、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是否属于知识产权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根据考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原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对管辖问题做出约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合法有效的,不违...


·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在多数情况下,合同一方当事人会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在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解除合同。一般来讲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五种,合同中当事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接下来这篇文章就由我们为各位详细介绍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依据《民...


·签了合同没收定金算不算毁约?
      签了合同没收定金算不算毁约?签了合同没收定金算毁约,一般合同双方签字后就生效,建议和对方协商处理您的问题,或是协商不成积极起诉维护的合法权益。在购房合同中有着已经规范过的定金条款,但是并不具有强制性,只具有指导性,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如果买方觉得有特别的定金条款需要...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签订合同是当代社会开展许多合作活动的前提,是社会文明重法的表现。合同签订一方如要违约反悔,那么这一方很有可能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有些人就动起小脑筋,他们可能听说过合同撤销权这一名词,就想进一步咨询合同撤销权的法律后果。那么,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聊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