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违约金怎么处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合同违约金怎么处理 一、什么是合同违约金
  违约金是当事人依法定或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包括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形式。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具有赔偿性和惩罚性。违约金与罚金的联系就在于,借款合同以外的其他商事合同,约定违约金或采用法定违约金时,一般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即罚息计算标准计算违约金数额。可见两者虽具有惩罚功能,且违约金计算标准可以参照罚息的计算标准,但不能因此认为罚息就属于法定违约金。两者属于不同的民事责任形式,不能划等号。详言之,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罚息在合同当事人守约时就发生效力,而违约金只有在一方违约时才发生效力,是对合同非常态履行的一种约束;违约金由违约一方支付给守约一方,并不限定由借款人支付。损害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依法定或约定所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
   二、合同违约金怎么处理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不能归还借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形式,依照《民法典》总则的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依约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可见现行《民法典》总则并没有对违约金责任形式所适用的合同范围作出限制。在《民法典》分则部分中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的规定部分,特别是第六百七十六条所规定的“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也没有排除违约金等其他责任承担方式。而且违约金条款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当事人依据私法自治原则同时约定利息或罚息和违约金,应当承认其法律效力。由此见得,违约金和利息(罚息)两种责任形式在借款合同中是并行不矛盾的。违约金和借款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借款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是有效的。在审判实践中违约金条款多见于民间借贷合同中,有的约定违约金高出借款本金好几倍。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当事人提出调整请求,法院不能主动调整违约金。
  以上是关于什么是违约金以及合同违约金怎么处理的解答,在民间借贷合同中,违约金可以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生违约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违约金的守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依照国家规定支付利息。
  
  
  


·先诉抗辩权为什么不属于合同法的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为什么不属于合同法的抗辩权 在担保合同中,担保人以自己的财产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如果债务人在债务到期时未能偿还债务,担保人应履行担保约定,承担债务人的债务。担保人不仅仅有义务,还享有一定的权利,也就是先诉抗辩的权利。我们知道,民法典的抗辩权中并不包括先诉抗辩权,既然担保合...


·买卖合同撤销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呢
      买卖合同撤销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呢 在实际生活中把手头拥有的房屋卖出去,即二手房买卖,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除了房屋买卖,还有车辆买卖,工艺品买卖,土地买卖等等各种买卖都要签订买卖合同,如果签订的合同是违背对方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受损害方可以对合同行使撤销权,那么买卖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的效力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的效力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


·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种
      我们常见的租赁合同其实是关于房屋的租赁,当然,除此之外也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租赁,由此签订的租赁合同肯定就与租房合同不同了。那实践中,到底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种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种 以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为标准,可将租赁合同分为动产租赁...


·购货合同违约金的相关规定
      购货合同违约金的相关规定 一、什么是购货合同 购货合同是指企业作为需向供货厂商(供方)采购材料,按双方达成的协议,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又称订购合同。购货合同只有在合同条款不与企业所在地国家与地方实施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条例等相抵触,经合同有关双方相互承诺,并且合同各方...


·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相关内容
      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相关内容 补充协议对原合同的效力 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 1、主...


·通常在合作合同当中,双方都会就实际合作的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
      通常在合作合同当中,双方都会就实际合作的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而在约定期限届满的时候没有进行续签的话,则就会出现合同终止的情况,这个时候其实也是很有必要签订相应的终止协议的,那么终止合作合同协议书该怎么写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终止合作合同协议书模板 甲方:______...


·跟商场签的租赁合同我想毁约怎么办?
       一、跟商场签的租赁合同我想毁约怎么办?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在生活中,例如新政策提高首付,以至于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不负违约责任。那么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请您阅读了解。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不可以并用继续履行和...


·玉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玉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玉石购销合同书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


·签客运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客运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旅客运输,属于公共运输,承运人通过公布价目表向社会公众发出要约邀请。购票人支付票价的行为为要约,承运人发给客票的行为为承诺。那么,实践中,我们在签客运合同时需要格外注意什么问题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