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商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工商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一、工商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1、在工行进行个人质押贷款业务时,必须成为工行的个人网上银行证书客户。
  办理个人质押贷款业务,须在柜台或者网上自助开立个人综合贷款账户,并将该贷款账户与定期存单等有价物下挂到本人网银注册卡(理财金账户、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内。
  2、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 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物担保;
  (3) 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所需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4)银行认可的质押物,以第三人所有质物作质押的,还需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质押物范围包括:借款人或第三人的由工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工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债、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与工行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邮政储蓄机构签发的邮政储蓄存单;工行代理销售的个人柜台交易记账式国债;与工行签有质押止付协议的保险公司签发的符合一定规定的个人人寿保险单等。
  (5)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6)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工商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我们在此总结,带好自己的所有的身份材料,需是工商银行的客户,有足够的偿还能力,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带上有效的可以作抵押的材料,例如存折、金融债券等等,就可以办理工商银行的个人质押贷款,个人质押贷款有期限限制,需要讲究诚信,按时及时偿还。
  
  
  


·公司可以在员工病假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突如其来的疾病是谁都不想看到的,对于那些还在工作岗位的人来说,疾病的困扰已经是很让人头疼的了,因为自己因为生病不能上班就没有了生活来源,很多公司却在这个时候落井下石,选择在此时辞退员工。那么,公司可以在员工病假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公司可以在员工病假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实际中...


·公司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是怎么规定的? 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是可以的。 二、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我国建筑市场非常庞大,每年都会发生大量的工程质量事故,确保工程质量也就成为了各方的主要责任。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正确把握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非常关键,这样有利于进行工程质量控制,防止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那么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的这篇...


·劳动合同终止有七种情况 一、劳动合同终止有七种情况是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有七种情况 一、劳动合同终止有七种情况是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驳回起诉怎么办?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驳回起诉怎么办? 在工程建设领域,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当事人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有时候法院会驳回上诉。那么针对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驳回起诉,当事人应该怎么办?我们通过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驳回起...


·工伤鉴定结果岀来后复议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鉴定结果岀来后复议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1、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果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


·建筑工程公司注册有什么条件?
      建筑工程公司注册有什么条件? 一、注册建筑工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一级资质条件包括企业资产和企业主要人员 建筑公司注册资质的一级资质要求申请建筑公司注册一级资质的公司注册资金为一亿元,对公司人员要求需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


·女职工在经期能够享受到哪些劳动保护
      女职工在经期能够享受到哪些劳动保护女职工的生理结构与男职工是有很大差异的,因而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中才会加强对女职工的保护,尤其是在女职工三期内,对其的保护是更全面的。那具体来说,女职工在经期能够享受到哪些劳动保护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做详细解答。 一、女职工在经期...


·工伤退休后生活护理费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退休后生活护理费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工程验收签字要负责任吗
      工程项目签字的法律责任,应当依据具体签署的文件内容和性质,以及经理是否取得授权分别判断:(一)、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情形。项目(经理)部一般仅是为实施特定项目施工而成立的临时性及一次性内部组织机构,多从事与项目施工有关的事务性工作,包括收发文函及资料,一般不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二)...


·义务帮工受伤,谁来赔偿
      义务帮工受伤,谁来赔偿有的人出于好心,可能会义务的帮助他人做一些事情,我们称之为义务帮工。但是在帮工的过程中,可能因为一些特殊情况的出现,造成帮工人受伤。那么此时应该由谁来进行赔偿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义务帮工受伤找谁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