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0%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患麻风病是否可以结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患麻风病是否可以结婚一、患麻风病是否可以结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的,禁止结婚。然而,有关医学专家认为麻风病是一种普通慢性传染病,随着现代医学水平的发展,对麻风病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可以预防也可以把病彻底治好,并不可怕,我国近年来已经基本消灭了麻风病。因而,新婚姻法不再把患麻风病未经治愈列入禁止结婚之列。但由于其传染性,实践中还是要慎重掌握。二、隐瞒不应当结婚的病结婚有效吗根据新《婚姻登记条例》,婚检自愿,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自始无效。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且婚后尚未治愈。所谓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指从医学的角度来看,某人患有某种身体或者精神上的疾病,而这种疾病很可能在结婚以后影响到其配偶及后代的健康。对于哪些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中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母婴保健法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其中的一项内容是婚前医学检查,它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对于这些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卫生部在1986年发布了异常情况的分类指导标准(试行),其中规定,婚配双方均患有重症智力低下的,不许结婚;性病未治愈者、精神分裂病、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各种法定报告传染病规定的隔离期,暂缓结婚。由于麻风病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因此在一方患有这种疾病的情况下,建议还是不要与之结婚。虽然,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患有麻风病不可以结婚,但保险期间,当事人还是要考虑清楚为好。
  
  
  


·夫妻打离婚官司需要多久 打离婚官司要经过哪些程序
      夫妻离婚通常是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诉讼离婚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此时由法官依法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决,那通常打离婚官司需要多久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打离婚官司需要多久 法院判决离婚这类民事案件都是有时间规定的...


·男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
      一、男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


·遗嘱中单方处分夫妻共同房产,效力如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


·夫妻离婚1年后可以告重婚吗
      夫妻离婚1年后可以告重婚吗?1、根据《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期五年内,只要能判定对方在婚内存在着重婚行为,那么离婚后还是可以告对方重婚罪的。重婚,重婚是指已经与他人存在婚姻关系却进行在结婚的行为,即与两个人存在两个婚姻关系。2、重婚有以下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已经与他人存在...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归男方的可能性有多大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归男方的可能性有多大 原则上只要经父母双方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上取得一致意见的,协议书上抚养权归男方,而由女方进行照顾是可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


·夫妻离婚在什么情况下才补偿
      离婚在什么情况下才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


·新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新婚姻法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以及离婚财产的分配是做了很大的变化的,这也是您一直以来最为关心的问题,很多人都想知道新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的,为了帮助您做一个了解,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一、新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离婚财产分配原则上是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进行分配,但是也有...


·一、离婚一般涉及哪些财产类型?
      一、离婚一般涉及哪些财产类型?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的财产是夫妻个人的财产,这些财产的范围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需要处理的财产主要是共同财产。1、工资...


·未成年少女保护法需要注意哪些?
      本身女性与未成年就是我们国家和社会应当保护的对象,对于未成年少女来说就更应该加以保护了,关于未成年少女的保护虽然到现在还没有成文的法规,但是已经有很多方面体现了,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未成年少女保护法需要注意哪些吧。 1.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 ...


·变更抚养费的执行时间是多久?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当然,在一方出现经济问题的时候,抚养费是可以变更的,那么变更抚养费的执行时间是多久?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变更抚养费的执行时间是多久? 一般男女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变更进行协商,而在...


·一、离婚协议抚养权和抚养费是怎么认定的?
      一、离婚协议抚养权和抚养费是怎么认定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