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哪些问题?
  
  1、社会保障体系跟不上,影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主要是以农民的自发性流转为主,流转缓慢,既有转出方面的原因,又有转入方面的原因。转出户积极性不高,担心土地流转后丧失土地经营权,缺少就业门路,认为土地在自己手上,就是一种保障。由于农村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民除外出务工取得一部分收入外,主要还是依靠土地收入解决口粮、看病、上学等问题,特别是对于年龄较大的农民,对土地的以来程度更高,对于流转土地存在着后顾之忧。对于转入户来说,农地利用率过低,国家缺乏政策性扶持,让很多转入户产生了畏惧心态。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不完善,服务机构缺乏
  
  我国还没有真正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在农用地流转价格上还没有形成能反应市场规律的基本价格,转出方往往是分散的农户,在定价上处于不利地位,而且大部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市场化程度较低,流转市场不良,中介服务机构缺乏,这些都制约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有效流转,无法真正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盘活起来,形成适度规模,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规模化经营和优化配置。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不充分、过程受限、程序不规范
  
  依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取得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只能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进行流转,不允许其以继承、抵押、入股等方式流转是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充分的具体表现,法律对其限制主要是基于农村土承包经营权的社会保障性,但这种限制规定是不合理的,既然允许转让,那么应允许抵押、入股,设立抵押、或者允许入股。
  
  二、如何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1、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保流转后顾之忧
  
  现阶段农地承担着一定的社会保障功能无疑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但农地资源承受着不该其承受的社会保障功能会使农地资源的利用率大大降低,国家应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以逐步消除农地社会保障功能对农地制度的影响,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
  
  2、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和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探索建立以镇级组织为主体的村、镇、县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并形成长效机制。县级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乡镇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引导村级土地流转。
  
  3、放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限制,加强对其流转的管理
  
  从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来看,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可以设立抵押,入股的,所以我们应该允许对作为用益物权属性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由的流转,从而发挥土地资源配置的最大效益。一旦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出限制,则不仅妨碍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也为发包方不正当干预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行政或者准行政手段配置土地资源留下了太多余地。为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财产权和自主生产权,法律应当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完整的流转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农村土地市场的发展,更好的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更大的增加农民的收入,为城镇化发展铺路。
  
  4、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程序
  
  《土地承包法》规定了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备案的初衷是为了对土地用途实施监管,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但实践中并不具有可操作性,从国家开始实施农村土地确权办证后,备案登记制度就可以对抗第三人,可以让国家更好的掌握土地流转的动态及对土地用途实施监管。另外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市场监管,明细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程序,以便更好的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市场秩序。
  
  综上所述,虽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好处很多,但是目前存在的问题还是很多,主要表现为流转机制不完善,流转方式不充分。针对这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国家应从多方面入手,完善农村社保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各项程序。从而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变电站征地程序是怎样的?
      变电站征地程序是怎样的? 一些大型变电站工程都是建立在市郊的,政府在建设这些工程之前,要对规划内的土地进行征用。因为征地工作涉及到各方的利益,如果处理不好就容易引发纠纷,这就要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那么变电站征地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这篇文章。 一、...


·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在我国,如果想要使用国家的土地话是应该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在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后,并不是你想怎么使用土地就怎么使用土地的,还应该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规划进行建设的,如果违反了规划,严重的话是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类...


·国家征收土地的程序是怎样的?
      国家征收土地的程序是怎样的? 最近这些年,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飞速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势必会征用到一些农村土地。征地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很多征地纠纷案件,都是由于征地程序违规导致的,对于征地部门来说,必须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那么国家征收土地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简单做...


·发生了宅基地纠纷谁处理
      一、发生了宅基地纠纷谁处理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


·农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政策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个城市中也会进行一系列的建造工程,那么可能在建造的过程中会利用到农民的土地,为了补偿原本居住人的经济损失会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农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什么?一般情况下会补偿1900元至3300元不等,具体金额会按照建筑的类型。 一、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


·改造地块住房拆迁怎样补偿安置
      改造地块住房拆迁怎样补偿安置 为了加快旧区危棚简屋改造,促进空置商品住宅的消化,保障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对危棚简屋改造地块住房拆迁进行补偿安置。那么实际上,对改造地块住房拆迁怎样补偿安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改造地块住房拆迁怎样补偿安置? 一、...


·农村宅基地儿子怎样继承父亲宅基地上的权利
      当家中老人去世,老人名下的农村宅基地应该如何处理呢?子女可以继承吗?根据规定是不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儿子怎样继承父亲的宅基地上的权利呢? 一、儿子怎样继承父亲宅基地上的权利 需...


·广东阳春征地补偿新标准
      广东阳春征地补偿新标准经济建设的发展对土地使用要求变大,而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而且因为各地经济的发展不同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广东阳春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广东省...


·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一、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对于有关个人用地征地协议来说,绝大多数人可能还是不太熟悉。因此,写个人征地协议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在签订的过程中,严格审查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要注意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协...


·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调整一次?
      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调整一次??现如今,中国的农村和城市的经济两级分化严重,所以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对农村实行了征地补偿政策,并且为了更好的处理农村中不断出现的新的土地问题,国家还对政府征用土地赔偿标准定期的进行调整。那么现在我们就来说说,政府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调整一次。一、征地补偿标准...


·临清高铁征地补偿标准
      临清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 铁路占地同样属于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涉及的补偿费用一共有4项,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