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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土地承包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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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办理土地承包权证? 一、农民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如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家庭承包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以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4、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给承包方。发包方不得为承包方保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二、在承包期内,发生哪些情形将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被收回?
  在承包期内,发生以下几种情况,应当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2)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散失的;
  (4)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形。
  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知道了,要想办理土地承包权证的话,需要双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然后发包方将资料报相关部门,经乡(镇)政府初审合格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政主管部门再审,符合规定的话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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