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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离职是否赔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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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在主动离职时,应该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向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一、未经批准,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在未经批准单方主动离职时,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非试用期则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如果劳动者未按照法定期限提出离职,则可能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二》第40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者应履行工作交接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办理工作交接是劳动者的一项法定义务。因而,在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应及时按照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履行自身应尽的义务。如果劳动者不进行工作交接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上述《北京市会议纪要二》第40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未履行办理工作交接等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守商业秘密,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四、如何获得离职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主动离职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另一种是被迫主动离职。劳动者以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时,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且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最牛辞职信”的女老师就是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因此,她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劳动者依据该条的规定被迫主动离职的话,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不用提前三十天通知,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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