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错官司怎么打,要注意哪些问题?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医疗过错官司怎么打,要注意哪些问题?
  
  医疗纠纷相对一般的民事纠纷,具有专业性强、程序繁杂、时间周期长等特点,对于一般的老百姓来处理医疗纠纷案件,因为既欠缺法律知识,又欠缺医疗知识,因此在这些案件面前大多都是一筹莫展。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首先一定要审查医疗机构程序方面违法的事项,这些方面只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可以做到,不要求一定掌握深奥的医学知识,找到医疗机构程序方面违法实现,往往可以直接命中目标,获得诉讼的胜利,因此此处只就程序方面常见的一些问题进行罗列。
  
  (一)、审查医方是否发生拒绝治疗违规行为
  
  (1)对急诊患者拒绝治疗的;医方对于急症患者必须进行处置,《执业医师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2)对病重、病危患者拒绝治疗的;
  
  (3)对其他正在住院尚未医疗终结的患者拒绝治疗的;
  
  (4)需要进行就地抢救而转院的;
  
  (5)对病情需要转院检查或转诊治疗的患者没有给予转院、转诊的。
  
  (二)、审查诊断阶段是否发生违规行为
  
  1、疏于履行法定注意义务违规行为
  
  (1)影像检查、检验报告、病史书写发生就诊对象错误的;
  
  (2)未作常规检查就得出诊断的;
  
  (3)对常规检验已提示的异常情况未作进一步病因鉴别检查(包括其他常规检查和特殊项目检查)就得出诊断的;
  
  (4)患者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未予留院观察的;
  
  (5)对患者病情、既往病史、家族遗传史及药物过敏史没有追问或记录就得出诊断的;
  
  (6)对病情复杂或危重患者未按规定请示上级医生或未及时安排院内院外专家会诊的;
  
  (7)护理人员没有按照护理规范、常规要求进行护理观察的;
  
  (8)病理穿刺、活检组织、手术切除物未按规定置放或标记的;
  
  (9)病史书写违反规定的;
  
  (10)医疗机构提供的大型医疗设备不符合法定标准或安全要求的;
  
  (11)急会诊时间不符合规定的。
  
  以上疏于履行法定注意义务在先,造成漏检、漏诊、误诊、误治的,医疗机构可被推定为医疗实体上违规。医疗实体上违规与全部或部分损害结果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2、疏于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违规行为
  
  (1)使用有明显副作用的鉴别诊断药物而没有告知的;
  
  (2)使用创伤性或风险性的特殊检查项目而没有告知的;
  
  (3)使用费用昂贵的特殊检查项目而没有告知的;
  
  (4)未提供可供选择的其他治疗方式的;
  
  (5)进行药物试验未告知的;
  
  (6)病情危重或恶化没有及时告知的。
  
  以上疏于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均构成侵犯患方知情同意权,医疗机构可被推定为医疗程序上违规。
  
  (三)、审查治疗阶段是否发生违规行为
  
  1、疏于履行法定注意义务违规行为
  
  (1)没有适应症就盲目用药的;
  
  (2)有适应症,但同时存在禁忌、慎用症未予注意和及时调整药物仍予使用的;
  
  (3)违反药物剂量、维持量、使用期限、输液速度、进入途径、配伍等规定的;
  
  (4)麻醉前对病情评估不足影响手术效果的;
  
  (5)麻醉前、麻醉期间用药不当的;
  
  (6)硬膜外麻醉选择不当的;
  
  (7)全身麻醉选择不当的;
  
  (8)麻醉恢复期治疗、护理不当的;
  
  (9)手术适应症及时机掌握不当的;
  
  (10)清理呼吸道操作不当的;
  
  (11)探查、切除手术违反相应手术规程的;
  
  (12)术后拔管时机不当的;
  
  (13)用药、停药不符合诊疗规范的;
  
  2、疏于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违规行为
  
  (1)使用有明显副作用的治疗药物未告知的;
  
  (2)择期手术未告知患者可选择输入自身血而予输入异体血的;
  
  (3)未履行术前谈话、签字就施予手术的;
  
  (4)明知医疗技术条件欠缺未建议患者及时转诊的;
  
  (5)虽有手术指征但擅自扩大手术范围的;
  
  (6)未用合理、经济的手段进行治疗的。
  
  以上疏于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直接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造成损害结果的医疗机构不能免责。
  
  (四)、审查其他违规行为
  
  1、医院是否有处置该类疾病的资质的。
  
  2、雇佣的医护人员是否具有执业资格。
  
  3、雇佣或合作交流的外国医生是否申领临时行医证。
  
  4、是否发生执业类别错误:
  
  (1)医疗机构是否超出执业类别、科目许可范围;
  
  (2)医师是否符合其执业类别;
  
  (3)护士是否取代医生下达医嘱或改变医嘱;
  
  (4)护士是否在手术室充当麻醉师;
  
  (5)雇佣的护工是否取代护士的工作;
  
  (6)雇佣的护工是否具有生活护理必须的健康证。
  
  5、医疗机构大型医疗器械是否取得使用许可证(包括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岗证书)。
  
  6、医疗机构自制药剂是否取得许可证。
  
  医疗过错官司怎么打得问题在上文中为您介绍了一下,您可以了解一下。如果在实践中要打医疗过错官司,患者应选择进行医疗司法鉴定。医疗过错一般是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的医疗事故,进行鉴定之后按照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要求赔偿。医疗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也可以作为法官审理案件的依据。
  
  


·医患纠纷找哪个部门寻求帮助?
      医患纠纷找哪个部门寻求帮助? 近几年,医患纠纷事件越发频繁,而发生医患纠纷后,许多人都不能冷静对待,造成不良的后果,因此,通过正确的渠道,解决医患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医患纠纷找哪个部门寻求帮助。 (一)医患纠纷找哪个部门寻求帮助 1...


·什么情况下医疗纠纷协议无效?
      什么情况下医疗纠纷协议无效? 一、以下情况医疗纠纷协议无效。 一般来讲赔偿协议是经过医患双方通过充分沟通和平等协议达成的,属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表示,是不反悔的。同时即便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也不会确认该协议无效或被法院判决撤销。但是如果发生了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改则改协议有可能被...


·各种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各种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一)、住院费用报销 1、门诊病历; 2、出院小结; 3、疾病证明书; 4、住院收费收据(发票); 5、住院费用清单; 6、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7、异地住院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


·医患问题解决程序是怎么样的
      医患问题解决程序是怎么样的 目前我国的医患问题是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在这之中有患者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不是所欲的患者都是弱者;也有医院的问题,着医患关系之中医院作为具有强势地位的一方没有很好的履行好自身的义务,承担好责任。那么医患问题解决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我们就对相关问...


·解决医患有哪些
      解决医患有哪些部门,职责是什么 在发生医患纠纷的时候,我们一般是需要及时、理性的进行解决的,在进行解决的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流程的,而且一般医院也是有专门的部门来进行辅助的。那么,解决医患有哪些部门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部门以及部门的职责都是有哪些。 一、解决医患有...


·医疗过错司法鉴听证会需要举行吗
      医疗过错司法鉴听证会需要举行吗? 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由此...


·医疗纠纷诉讼医院举证注意什么
      医疗纠纷诉讼医院举证注意什么 一、医疗纠纷诉讼医院举证注意什么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举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1、患者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2、提供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主观上不具有过失的证据。 医疗机构必须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


·临沂医疗纠纷赔偿中患者家属所要采取的措施
      临沂医疗纠纷赔偿中患者家属所要采取的措施近几年,频繁发生医疗纠纷事件,对于患者或患者家属是可以要求相关医院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由于医疗损害赔偿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就临沂医疗纠纷赔偿而言,在发生医疗事故以后,是告医生还是告医院会产生分歧,但只要医院是合法...


·在我国存在工伤工伤医疗待遇吗
       一、在我国存在工伤工伤医疗待遇吗 在我国存在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


·上海医疗纠纷赔偿重点有哪些
      上海医疗纠纷赔偿重点有哪些?首先,上海市医疗纠纷鉴定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一般统一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2、医学会认为无法鉴定的,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鉴定必要的,可以另外组织鉴定。 3、医学会的选择由诉讼双方商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指定。鉴定不限于医疗机...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工伤鉴定是在医院做吗?
      在当代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在工作期间如果受到了伤害,前往医院治疗之后,要想获得工伤赔偿,有时候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但是在我们现实的生活中,很多人对于工伤鉴定的相关事项却并不是很了解,比如说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工伤鉴定是在医院做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