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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离婚诉讼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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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当事人认为先提出离婚对方会以不离婚为要挟,从而导致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尤其在财产分割时会吃亏。这种想法并无法律依据,诉讼中的主动与被动取决于证据的收集、法律的运用以及诉讼技巧和经验。这种误解常常导致双方都不愿主动提起离婚诉讼,长期处于冷战当中,很多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处于“植物人”状态,对当事人双方有害,对社会安定不利。

   有婚外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这里的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与婚外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证明有婚外情并不一定会判决离婚。有的婚姻当事人请一些所谓的私人侦探去调查对方的婚外情,往往事与愿违。

   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判决离婚。可见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引起的分居两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是离婚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仍可以判决离婚。有的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误以为只有分居两年后才能离婚,因此等待两年后再起诉,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房屋登记是谁的名字在离婚时就会判给谁。事实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以哪方的名义登记,如无特殊约定,都会作为共同财产处理。

   有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比如银行存款、股票变更、房屋登记等,以为转移了便万事大吉,实际上往往会留下相关证据,还可能导致因恶意转移而少分财产。因此转移财产必须慎重,手段应当“高明”。

   婚姻当事人在法庭上对簿公堂后,往往会有一种报复心理,一方在取得小孩抚养权后,常常拒绝对方对小孩的探望,避免与对方见面。这就侵犯了对方的探望权,受害方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判决支持。

  


·涉外因素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涉外因素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首先,如果当事人在国外,那么,可以直接通过在中国驻该国大使馆办理委托手续公证来委托国内律师或者亲朋来办理离婚诉讼,从而避免亲自回国奔波之苦。其次,当事人签证记录可以作为双方分居证据使用。签证...


·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


·离婚诉讼中的调解与判决
          1、离婚诉讼中的调解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


·离婚协议能否约定管辖法院
      离婚协议不同于普通的民商事合同,它本质上是一种基于身份关系而签订的特殊协议,对协议双方的婚姻、子女抚养等重大人身权利产生直接影响,是具有人身属性的特殊协议,因离婚协议发生纠纷,不属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不适用约定管辖。 离婚纠纷适用“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但是,民诉...


·离婚诉讼常见的十大顾虑
      

由于绝大部分当事人是第一次经历离婚诉讼,因此,通常有很多担心和顾虑,常见的十种分别是:

一、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么办?

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其实,您大可...


·离婚起诉书范文(样本)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


·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
          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1、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
    
      确定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主要应审查受理的案件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


·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有哪些要求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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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案件及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离婚诉讼应该收集那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 几种:(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 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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