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探亲假的条件与期限期限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的期限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构建绩效管理体系
      确定企业目标,企业股东、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及员工代表一起讨论确定基于关键业绩指标的绩效管理的构建,目的是:规范绩效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目标。并由绩效管理委员会初步确定工作组成员,通过对工作组成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构建并运用基于关键业绩指标的绩效管的目的、原则、程序、应注意的事项等。...


·经理人员能力考核表
      

分 类 评 价 内 ...


·签订员工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与员工既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但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都应当采取法定的书面形式,并做到条款清晰、明确。
    
  ...


·探亲假的条件与期限期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


·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定位
      人力资源管理的服务对象一般有三个:股东、员工(包括人力资本和人力资源)、社区(其延伸意义就是为了社会服务)。 为股东服务:企业要想实现盈利,对人力资源提出的要求就是:能够适时提供符合企业战略需要的适合流程与岗位要求的人员,人工成本最小化,企业发展了,企业的技能与组织...


·薪酬结构设计
      

一、薪酬结构设计的目的
    薪酬结构设计属于薪酬体系中的一个子模块,因此在设计薪酬结构时必须服从薪酬体系所要达到的目标这个大前提。薪酬体系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确保企业合理控制成本,二是帮助企业有效激励员工。

&nbs...


·员工工作态度评估表
      

被评价者个人资料


·用人单位应如何建立职工名册?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Q 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 A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可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


·360度反馈评价实施步骤
      

360度反馈评价的实施步骤包括六个环节:

  1、组建360度反馈评价队伍。此处应注意的是对于评价者的选择,无论的是由被考评人自己选择还是由上级指定,都应该得到被考评者的同意,这样才能保证被评价者对结果的认同和接受。

  2、对评价者训练和指...


·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规定罚款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作为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立法宗旨之一的...


·电子考勤记录是否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已明确,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本案是 由公司解除与刘某某的劳动合同而引发的,因此,公司必须提出证据证明刘某某存在连续旷工5天的行为,且该行为已经达到了解除条件。
&#...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