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军人离婚案件,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不同,不能简单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既然如此,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是哪个呢?军人也会是父母,在离婚时也需要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军人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呢?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1、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方军人所在单位的军事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一条:“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地方当事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此类案件可分二类:
  
  一是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军人所在单位的军事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是《规定》第二条:“下列民事案件,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出申请的,军事法院应当受理:(三)当事人一方为军人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二是地方当事人向地方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此种情况《规定》没有明确,但从《规定》第二条所表述的语言上,应该理解为给地方当事人的一种选择权。即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诉讼的,军事法院应当受理;但并不排除地方当事人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民诉意见》第11条第1款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种情况,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值得注意的是《规定》第九条规定“本解释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以及司法解释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规定》颁行后,《民诉意见》第11条是否还有效。笔者认为《规定》规定的是“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出申请的,军事法院应当受理:”并未规定地方当事人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二者不冲突,《民诉意见》第11条依然有效。
  
  3、军人对地方人员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特殊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坚持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人民法院审判原则。《规定》第四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住所地省级行政区划内没有可以受理案件的第一审军事法院,或者处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但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案件除外。”也就是说根据两便原则,对当事人住所地所在省级行政区划内没有军事法院,或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管辖,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除外。
  
  二、军人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军人离婚时,确定子女的抚养权与在一般离婚案件中,确定子女抚养权是一样的。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因为军人的执业特殊性,致使其配偶与军人离婚时,在离婚条件、离婚程序上受到很多限制。虽然不存在社会上流传的“军嫂不能离婚”的情况,但是与军人离婚的手续确实比较难办理。此时起诉离婚的首先也要确定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是哪个,否则的话案件都不会得到受理。
  
  


·起诉离婚需要些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在手续上面要比协议离婚的手续复杂一些,而当事人如果想要顺利离婚,并且为自己争取更多离婚的话,自然要事先搞清楚起诉离婚需要些什么手续,这样做好充分的准备之后,才能更好的打官司进行诉讼。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吧。 一、起诉离婚需要些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后悔还能在起诉吗
      我们发现有的夫妻在实际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却又后悔,认为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对自己很不公平,那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是夫妻中的一方协议离婚后悔的话,此时是否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协议离婚后悔还能在起诉吗从我...


·婚内分居协议范本
      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一般都是出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此时签订的分居协议,又可以叫做婚内分居协议。但对于很多人来讲,他们并不是很清楚这个婚内分居协议是怎么写的,包括了哪些内容。接下来,我们带来婚内分居协议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婚内分居协议范本 协议人: (以下简称女方)...


·没有孩子离婚能不能分到财产
      可以,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时没有小孩的可以只分配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理解这一原则,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对于这些财产,双方享...


·该如何对家庭暴力举证?
      该如何对家庭暴力举证?根据《婚姻法》中的规定,家庭暴力行为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之一,要是家庭中一方具有暴力行为的话,那受害人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不过除了家暴案件需要当事人进行举证,那究竟该如何对家庭暴力举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重庆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婚姻本身的美好的,但是婚姻的破裂必将给家庭带来巨大床上,并且近几年离婚率逐年增加。而在离婚案件中最为难解决的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有时候孩子的抚养不能很好的解决,耽误孩子的成长。那重庆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下面综合介绍。 一、重庆依据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


·诉讼离婚的诉状怎么写,离婚起诉状范文
      启动诉讼离婚程序的,首先需要当事人按照规定向法院递交书面的离婚起诉状,同时还需要提供其他的一些材料。那这个诉讼离婚的诉状怎么写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诉讼离婚的诉状范文 原告×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


·环境污染损害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现象,对大家的生存环境会十分不利
      环境污染损害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现象,对您的生存环境会十分不利,而且对您的健康也会有所损害。那么,您知道,环境污染损失鉴定机构的要求有哪些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环境污染损害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过程中或发生后造成的各类损害,包括污染环境行为直接造成的区...


·一、离婚上诉分割财产时效是多长?
      一、离婚上诉分割财产时效是多长?1、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


·起诉离婚如何办理,要满足什么条件
      说到起诉离婚如何办理的问题,其实也就是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具体的离婚手续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具体分析。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协议书怎么写,法律效力怎样的?
      夫妻感情不和之后,一般来说为了维护各自的声誉等,不少离婚夫妻都会选择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婚姻关系。当然在夫妻离婚之后,对于子女问题和财产问题都是夫妻双方比较关注的问题,也有不少人会问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协议书怎么写,法律效力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男方: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