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辽宁省交通事故赔偿有什么标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我国不同的省份,由于经济情况的不同,因此在具体涉及到赔偿标准方面,各个地区规定的也就不一样。就辽宁省来讲,经济不算是很发达,因此在涉及到交通事故方面的赔偿时,肯定是要比北上广深低一些的。那到底辽宁省交通事故赔偿有什么标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50元/天(辽宁省各地有差异)×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每天10-20元/天(辽宁省各地有差异)。
   4、后续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6、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的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即居民和其他服务业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计算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
   8、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9、鉴定费。根据鉴定费发票确定。
   10、交通费和住宿费(一般是由法院酌定,即使有正规发票,也难以证明是由此次事故实际发生的)
  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天计算)。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丧葬费金额=上一年度辽宁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附:确定辽宁省201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26元;
  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57元;
  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557元;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873元;
  5、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3458元。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主要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包括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在不同的损害情况下,肯定对受害人做出的赔偿不同,但同时也需要注意,在不同的省份具体的赔偿标准内容也是规定的不一样的。上文中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了辽宁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交通肇事逃逸之人死亡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之人死亡的判罚标准 实践中发生的交通肇事后逃逸,且发生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形形色色,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应当分别作出相应的定性和处理。 (1)行为人肇事后,被害人当场死亡,行为人明知被害人已死亡,为逃避处罚而逃逸。行为人虽有逃逸行为,但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没有...


·交通事故官司怎么打
      近年来,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家为出行便利都买了车。由于车辆的大量增加而造成交通拥堵,开急车的情况,所以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选择诉讼来解决问题时,交通事故官司怎么打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要涉及现场勘验的结果以及一些证明,下面就随我们看看怎么进行诉讼。 依据《道路交...


·交通事故逝者特殊遗体整容费能否单列赔偿
      特殊遗体整容是一项特殊的遗体处理技术。逝者因高空坠楼、车祸、溺水等意外事故离世,导致遗体毁容或受创、变形严重,殡葬专业人士会采用一些特别的技术手法对这类遗体进行整容修复,让遭遇不幸的逝者可以体面地告别世界。 但这笔特殊的花费少则几千,多则数万,在追偿时该如何界定? 法院认...


·一、交通事故锁骨开刀伤残等级是几级?
      一、交通事故锁骨开刀伤残等级是几级?交通事故导致锁骨骨折的,评残是按照骨折三个月以后并且骨折愈合后的肩关节功能情况评残的,按照实际的工作经验,锁骨中外段骨折手术内固定的,一般构成十级伤残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内侧骨折并且未行手术治疗,则可能性较小。当然最终还是要以鉴定机构检查的肩关节...


·交通事故起诉立案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起诉立案要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 必须要用黑色签笔字签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四份。 2、原告要提交的证据 原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或交警队打印的信息资料,保...


·交通事故可以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可以误工费吗可以的。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2018是如何规定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


·生活中人们更多的选择自驾出行后我国就增强了交通的管理,鉴于酒
      生活中人们更多的选择自驾出行后我国就增强了交通的管理,鉴于酒后驾车给公众带来的危害比较严重,所以针对酒驾和醉驾的驾驶员有更加严厉的处理,一般有处罚款和吊销驾照的处罚,那么如果驾照是b照醉驾会吊销驾照吗?详情请见下文。 一、如果驾照是b照醉驾会吊销驾照吗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


·一、一死一伤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哪些?
      一、一死一伤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范围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


·保险公司拒赔教师车祸受伤误工费?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误工费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关于受伤期间保险公司赔付误工费的问题,有很多消费者反映具体的证明和办理流程比较复杂。保险业内专家表示,在受伤期间如果相关人员的工资没有停发,一般而言保险公司是不赔误工费的...


·北京交通事故定残赔偿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最近是越来越常见,随之而来就会产生交通赔偿的纠纷。最近,出台的北京交通事故定残赔偿标准,受到了您的关注。那么,您对于北京交通事故定残赔偿标准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离婚车辆的分割要什么要注意的
      车辆也是属于家庭中比较重要的财产,并且在很多时候也是会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此时如果夫妻打算离婚,那就必须要对车辆作出分割处理才行。对于当事人而言,对离婚车辆的分割时有一定的注意事项,那究竟此时要注意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车辆的分割要什么要注意的 当今社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