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车毁人亡处理流程和时间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开车最重要的就是安全问题,不管是把别人撞了还是别人把自己撞了都是我们最不希望发生的事,但有时现实不是我们自己能够控制得了的,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应该坦然面对并及时处理,下面我们跟您说说交通事故车毁人亡处理流程和时间,帮助您解决困扰。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次数最多为二次。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必须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处理时限
   1、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限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并于八日内制作调解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2、交通事故后报警的时限
  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扣押车辆的法律依据及扣押车辆的时限
  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到的有关交通事故车毁人亡处理流程和时间的全部内容。我们在这里要提醒一下您,当我们把人撞伤或撞死了,千万不要驾车逃跑,因为一旦你逃跑责任会数倍的加重,最好的办法就是原地等待交警来处理,服从交警的安排。
  
  
  


·个人转让著作权个税怎么交?
      个人转让著作权个税怎么交?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


·我们看到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其实当事人基本都会办理公证,但
      我们看到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其实当事人基本都会办理公证,但其实房产公证并不属于法律中规定的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因此在交易房产的时候,当事人即使没有办理公证手续其实也是没有影响。那具体来说房子公证需要哪些手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子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1、当事人...


·交强险过期罚款吗
      交强险过期罚款吗,交强险晚交会有处罚么?现代社会,经济发达,有车一族日渐壮大。众所周知道路上行使的车辆全都需要交各种保险包括交强险。关于交强险的相关问题您有多少了解呢?交强险过期罚款吗?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我很乐意为您解答。一、交强险过期罚款吗?首先,交强险过期是肯定会被罚款...


·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所承担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


·网约车是什么,有什么相关规章制度?
      网约车是什么,有什么相关规章制度?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交通事业也有了改进,当出租汽车融入互联网,就有了网约车的出现。虽然我们在生活中一直再用这个网约车,但是对于网约车是什么以及有哪些维护车主和客户的法律还是非常模糊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 网约车是什么,有什么相关规章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随着生活水平日益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购买了汽车,车辆的增多,密度的加大,对交通道路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今天让我们带您先一起了解内容有哪些。 一、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内容 《内蒙古自...


·醉酒交通肇事罪能判缓吗?
      醉酒行为本身就触犯了《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而要是此时还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结果,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在对交通肇事罪判刑的时候,是否可以适用缓刑呢?本站我们总结相关资料,在下文中为你解答醉酒交通肇事罪能判缓吗。 一、交通肇事罪如何判刑 根据《道路...


·盗窃车内物品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


·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的危害人人都知道,但是每年还是有许多起交通事故再全世界发生,更是伤害了无数的家庭,带来了无数的苦难。既然没有办法避免它,就要处理好它的后续工作。辽宁省就颁布了《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 一、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什么情况可以不交抚养费
      一、什么情况可以不交抚养费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货车超载处罚规定
      货车超载处罚规定平时在道路上看见货车,心里都有一股紧张感,特别是看见货车厢堆积如山的货物,感觉随时会压过来。因为很多在道路上行驶的货车都存在超载的现象,那么货车超载处罚规定是什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货车超载处罚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