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仲裁的风险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注意避免劳动争议风险: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当事人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将不予支持其请求。

  
    3.逾期改变仲裁请求的风险。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定或许可的期限内提出,超过时限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4.不按时出庭的风险。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作缺席裁决。

  
    5.举证不能的风险。没有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不按时交纳仲裁费用的风险。当事人自收到案件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应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若确有困难无力交纳仲裁费用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其费用的缓、减、免交。申诉人无故不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的,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

  
    7.不当行为的风险。当事人提出自己的主张应当实事求是,向仲裁委提交的证据,应为原件或原物或经仲裁委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当事人不得虚假陈述,不得作伪证,否则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如果是无固定工作监护人职务怎么填?
      如果是无固定工作监护人职务怎么填? 一、职务填写 没有工作,那么填“无工作单位”是正确的。无单位就不写,无单位当然无职务。 有工作的人不一定有单位。 按国家统计局最权威的指标解释规定:“单位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资产、发生负债、从事经济活动并与其他实体进行交易的经济实体。...


·劳动者辞职有无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辞职有无经济补偿金? 员工正常情况下主动离职公司是不需要向支付补偿金的,但是这三种情况除外。 1、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的手段强迫员工进行超过合同约定的劳动的,或者员工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时,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讨要补偿金,如果公司不愿支付补偿,可...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给我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给我是否合法 一、劳动合同签订后没给我是否合法? 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发生纠纷以后,用人...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方法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方法是什么? 我国的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在近年来越来越被您所重视,我国也在努力完善水利工程的基础建设制度,这毕竟关乎民生大计。可是,由于我国现在存在各种的问题,以至于我国的水利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我国的经济想要更大程度的发展,必须优先处理水利工程质量问题...


·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
       一、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 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 C=Ct×C1×(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上式中:C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为伤残赔偿总额; C1为...


·若对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后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若对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后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一、若对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后的效力有异议怎么办?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常...


·聘用合同书范文 怎么写聘用合同书
      单位如果需要外聘那种学历比较高、经验比较丰富的退休人员的话,此时双方之间往往不能再建立劳动关系,成立的这是劳务关系。而此时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但不代表就不签订合同了,这样对双方都不利。此时一般都是签订聘用合同书的,那这个聘用合同书该如何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聘用合同书...


·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
      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 您可能对人防工程很陌生吧。人防工程是在战争时代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建设的地下建筑。在那个战争的时候人防工程也是分等级的,那么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呢?那么接下来由我们为您简单了解一下。 一、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 人防等级是指人民防空工...


·基本工作包含全部加班工资吗?
       一、基本工作包含全部加班工资吗? 基本工资是指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时企业必须支付的基本劳动报酬。 基本工资的构成包括除奖金、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劳动补偿性津贴(如夜班津贴、高温、低温下、有毒有害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外的一切工资报酬。 加班费,指劳...


·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之规定,误工费的主张首先是看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如果有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就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加以确定。1、误工时间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的出院诊断...


·辽宁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生活工作中,经常会有劳动者在工作时发生事故并受伤,有些事故甚至会危害劳动者的生命,劳动者受伤后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工伤鉴定并要求企业或者单位赔偿损失和医药费。国家对于工伤鉴定定了严格的标准,受伤的劳动者可以利用相关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各个地区的工伤标准都有所不同,下文详细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