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确定子女抚养权有什么方式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什么时候才需要确定子女抚养权呢?一般情况下是在夫妻离婚,并且子女尚未成年的时候。此时一方实际取得子女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确定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确定子女抚养权有什么方式
  
  1、协议离婚的子女抚养问题
  
  对于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双方是协议离婚,对子女问题的具体处理一般是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愿意随哪方生活。
  
  2、诉讼离婚中的子女抚养问题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
  
  (一) 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子女2周岁以上的情况
  
  子女在2周岁以上的,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子女已满10周岁的情况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四)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五)《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确定子女抚养权的方式也是可以分为两种的,包括协商确定与诉讼确定。在前者的情况下,允许离婚夫妻在充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确定子女的抚养问题。后者则是法官依据法律的规定,再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的判决。
  
  


·只有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就是通过法院作出裁判,将夫妻双方的夫妻关系从法律层面上解除。并且起诉离婚的手段都是在协议离婚不果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也会出现起诉离婚的时候,我们的离婚当事人有一方没有到庭,进行起诉离婚的相应程序。那么,只有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办? 一、只有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办?...


·根据规定起诉离婚多久判?
      根据规定起诉离婚多久判?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一、离婚孩子的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孩子的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


·离婚孩子探视权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后,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女方,男方要承担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我国法律明文对探视权做出了规定,女方不得无故拒绝男方探视孩子,否则男方有权起诉对方。那么离婚孩子探视权依据的法律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离婚孩子探视权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探视...


·离婚协议书未履行的怎么办
      很多离婚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可能会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然后就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那么离婚协议书未履行的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未履行的怎么办 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


·按照法律规定什么情况重婚?
      按照法律规定什么情况重婚?依我国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包括两种行为:1、是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2、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明知是构成此罪的...


·父母没结婚证抚养权怎么判
      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时候,此时并不需要父母实际领取了结婚证或者提供结婚证。因此,现实中有的人问没结婚证抚养权怎么判,其实与一般情况下处理抚养权问题是一样的。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父母没结婚证抚养权怎么判 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一...


·起诉离婚开庭会怎么判决书?
      生活中总有可能遇到许多不如意的事,婚姻也是如此,那么在结婚双方实在没有办法互相扶持走完全程的时候,在夫妻双方翻脸争利的时候,唯一能做的也就是起诉离婚了,我们为您整理出了起诉离婚开庭会怎么判决书相关的一些情况。 一、起诉离婚的相关概念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


·婚姻法彩礼返还新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彩礼返还新规定 1、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


·离婚案法院自动撤诉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案,法院判决自动撤诉的情况有哪些?提起离婚诉讼,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对于原告起诉离婚但是未到庭,法院按照撤诉来处理的,并不限制被告再起诉离婚诉讼,被告可以立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有人堵我家门口闹事怎么办
      建议及时报警,该种行为不违反《刑法》的规定,但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