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敲诈勒索案件中,有的行为人具体实施的行为可能包含有欺诈因素,但这种欺诈因素仅为敲诈勒索的“由头”或“借口”,而非敲诈勒索的实行行为,即并非本罪客观方面的行为。司法实践中,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有哪些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
  (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
  (三)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四)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如揭发隐私。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威胁将要实施危害行为,并非意味着发出威胁之时不实施任何危害行为,例如威胁将要实施伤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相对轻微的殴打行为;或者威胁将要实施杀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伤害行为。
   二、敲诈勒索从轻处罚的情形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实施以后,国家就加大了对敲诈勒索罪的打击力度,现在构成该罪,最高可以判处15年有期徒刑,而且并处罚金。这已经与绑架罪、抢劫罪的刑罚旗鼓相当了。因此,涉嫌敲诈勒索罪,尽快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参与案件。律师可以查阅案件材料,从中寻找司法机关出现的漏洞,还可以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为以后的庭审做准备。
  
  
  


·危险驾驶罪辩护词范文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委托律师为其辩护和书写辩护词,已是常见的现象,律师会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为其做无罪、罪轻或减刑辩护。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未成年人危险驾驶罪辩护词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危险驾驶罪辩护词范文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尊敬的人民陪...


·网络诈骗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当今时代是网络的时代,网络的盛行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方便和新奇,但是同时因为网络发生的诈骗也带来了很多的伤害,对于网络诈骗我国法律严厉制裁,我国针对网络诈骗有网络诈骗的定罪量刑标准,所有的网络诈骗只有达到一定的金额和情节规定,就会按照网络诈骗...


·死缓期间过失犯罪怎么处理?
      死刑是最严重的刑罚,现在许多国家对取消了死刑,我国也逐渐在减少死刑的处罚,不是必须需要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都会适用缓刑,那么死缓期间过失犯罪怎么处理?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死缓期间过失犯罪怎么处理?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刑多少年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刑多少年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


·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案例
      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是指行为人本来有能力可以有所行为,但行为人采取不作为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为了方便您了解,我们整理了一份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案例,详细请阅读下文。 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案例 案例介绍:2006年12月24日下午,被告人李某约江某到其家中卖...


·犯罪人员拘役管制缓刑有哪些依据
      犯罪人员拘役管制缓刑有哪些依据拘役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中国刑法轻伤的有关规定
      轻伤是指由于外力等多种原因作用于人体,造成器官组织一定的损害的情况。轻伤的量刑以及赔偿方面的问题就成为您关注的重点。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中国刑法轻伤的法律规定,包括我国刑法中什么情况下算是轻伤,以及轻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 一、中国刑法轻伤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


·在服刑期间又犯罪该如何处罚
      很多罪犯在实际服刑期间都是会认真遵守监规,并且有比较好的表现,这些情况下就有机会获得减刑或假释。但有的却在服刑期间又犯罪,那么此时具体应该如何处罚罪犯呢?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在服刑期间又犯罪该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


·传授犯罪方法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犯罪的方式比价多,很多人为了避免自己违法,往往自己不动手而是教唆他人犯罪,不过传授他人犯罪方法也是犯罪的一种,只要符合传授犯罪方法罪构成要件,达到立案要求的,就会按照刑法规定的量刑,而且我国有传授犯罪方法罪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在制裁传授犯罪方法罪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制裁。 一...


·逃税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逃税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能增诉讼请求?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能增诉讼请求?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不能增诉讼请求,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是不能变更诉讼请求的,如果法院未立案前,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