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 遂宁征地拆迁补偿条例
  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土〔2015〕28号批准同意征收一批集体土地,作为遂宁市安居区第3批乡镇建设用地,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已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拟定的关于遂宁市安居区第3批乡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青苗补偿费
  本次用地涉及小春作物补偿为0.948万元/公顷。
  2、农房拆迁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农房及其他附着物以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组织村委会及所有者实地进行测量、清点,并经双方认同为准。农房拆迁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按省政府《关于同意遂宁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91号)文件执行。
  3、补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支付对象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其中青苗补偿费由社负责支付给所有者,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所有者。
  4、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本次征地将94名失地的农业人口(其中:劳动力48名)依法登记为城镇居民,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方式进行妥善安置。安居区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15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对依法登记为城镇居民的失地人员按有关规定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所需社会保障资金已落实,主要通过政府、集体和个人等途径解决,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5、争议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之规定,被征地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意见送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安居区分局,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安居区分局依法作出答复;如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安居区分局答复仍有异议,可书面向安居区人民政府提出,由安居区人民组织协调。
  以上就是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 ,相信您通过这个条例对遂宁的拆迁补偿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在政府对土地进行征收的过程中,会对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补偿,除此之外,还会对被拆迁人员进行安置,一般会让被拆迁人选择是直接进行经济上的补偿还是进行产权更换,但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
  
  
  


·房屋买卖协议书怎么写?
      房屋买卖协议书怎么写? 房屋买卖协议书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 市 区 号楼 单元 ...


·农村购房协议书范本格式是什么样的
      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行,作为城乡经济发展的产物,农村房屋买卖逐渐形成规模。在农村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买方和卖方肯定都会有一定的条件,另外,买房的行为也要一份资料来进行证明,这就不可避免的形成了农村购房协议书。那么这份协议都应该记录些什么内容呢?接下来为您提...


·购买哪些房屋风险比较大
      现实中,不管购买怎样的房屋,多多少少都是会有一些风险产生的,而要是不能正确应对风险,则就会给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害。那现实中究竟购买哪些房屋风险比较大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哪些房屋风险比较大 1、联合开发房。 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


·房产公证是指什么意思2023
      房产公证是指什么意思1、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章程,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为了规范涉及房产的法律行为。2、房产公证能够预防房产纠纷,减少诉讼,有些法律法规甚至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等法...


·租房房客违约怎么处理
      租房房客违约怎么处理 中国《合同法》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 (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三)赔偿损失; (四)定金责任; (五)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 在我国,租房违约一般会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承租人...


·实践中,有一些二手房是不会允许进行出租的,当然也有一些二手房
      实践中,有一些二手房是不会允许进行出租的,当然也有一些二手房是不允许进行买卖的。作为购房者应当在购买二手房之前,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能够购买的二手房有哪些,这样才能避免自身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能够购买的二手房都有哪些 可以购买的二手房主要...


·一、根据法律规定公产房能立遗嘱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公产房能立遗嘱吗?根据法律规定公产房不能立遗嘱,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按照产权人的不同又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直管公...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名字变更吗?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名字变更吗? 房产是否更名取决于离婚的夫妻对于房子的分割。 夫妻离婚,一般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其办理房地产更名手续如下: (一)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


·70年产权到期后 房子到底归谁
      70年产权到期后 房子到底归谁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但是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取。也就是...


·买房人买房时要注意什么
      买房人买房时要注意什么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约前向其收取一定费用是目前较为普遍的一种做法,并常被冠以“定金”、“订金”、“诚意金”等名称,但对如何返还没有明确规定。法律人士表示,买家要擦亮眼睛分清三类“金”。“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


·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算个人的财产吗?
      财产是婚姻关系中永恒的话题,如何对财产的归属做出明确的划分是十分有必要的,很多离婚双方为了财产的认定在法庭上闹的不可开交,所以也有很多年轻人能够签署婚前协议或去做公证的,那么,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算个人的财产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法律规定及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