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不满2周岁,男方想要抚养权怎么办?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首先,双方可以就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因为民事案件过程中更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如果女方同意将子女由男方抚养的话,法院会参照当事人的意思判决将子女由男方抚养,但是生活中很多情况下,女方并不会同意将子女由男方抚养,所以更多时候是要考虑女方其他的不利因素才能让男方得到子女的抚养权。

  
     根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其中第一款中列明的患有久治不愈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所针对疾病重点强调的是久治不愈和传染性,此疾病经过医院的治疗仍然无法痊愈,而且具有传染性影响了子女的健康,所以这种情况下法官会考虑女方此时不利子女的身体健康,所以可能会判给男方;另外其他严重疾病是概括性的规定,供法官自由裁量用的,这些疾病也可能影响到子女的健康成长,例如精神疾病、结核疾病等

  
     第二款针对的情况是女方的精神条件和物质水平都有能力抚养子女,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对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对子女漠不关心,而男方又主张抚养子女,且有能力抚养子女,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把子女的抚养权判给男方。

  
     第三款是兜底条款,主要是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种种情况,所以法官可以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针对特殊情况特殊判决。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新婚姻法婚后过户的时间
      如今我国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很多家庭都存在这一矛盾,有时夫妻双方不能很好地处理这些矛盾就会极大地损害夫妻之间的感情。在双方离婚时,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如果在财产分割时只判决归属于夫妻中的一方,就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2017新婚姻法婚后过户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


·中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中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 《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公证所需材料包括哪些?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公证所需材料包括哪些?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


·一、去世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去世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去世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继承遗产,而不存在抚养费用了, 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因离婚后财产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


·没扯结婚证小孩归谁抚养?
      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这种关系属于同居,孩子是非婚生子女,其实同居生的孩子享有一切法律规定的权利。那么,没扯结婚证小孩归谁抚养呢?首先孩子的父母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律,法院在判决没有结婚就生了孩子这种情况有很多原则。 一、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 没有结婚两人...


·婚内无共同财产的离婚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
      婚内无共同财产的离婚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手机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1)婚...


·一、离婚官司一审需要多久?
      一、离婚官司一审需要多久? (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不管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 1、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


·一、重婚罪女方可以判几年?
      一、重婚罪女方可以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的司法解释1、从重婚者的主观特征来看,其重婚行为是...


·一、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权可否变更?
      一、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权可否变更? 离婚后再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但是前提是父母双方必须就此变更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 对方再婚并非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除非父母双方协议变更,法院应当准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