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的归偿原则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国家赔偿的归偿原则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会应用到国家赔偿的归偿原则是大多数人不了解但是又非常重要的问题。归偿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国家赔偿的标准,下面我们就为您具体说明一下这个问题的内容和关于这个问题的解读。
  
   一、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即以何种标准判断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
  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归责法律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行为违法为归责标准,而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因为国家活动是运用强制权力的活动,强制他人意味着影响其权益,合法影响权益是每一个公民享受公共利益要承受的负担,只有当这种影响违法之时,才构成对他人权益的损害,对此国家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国家赔偿的违法归责原则中的“违法”应作广义的理解:不仅指违反实定法,还包括违反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指违反法律上对国家机关的要求,还包括违反法律对公民合法权益的确定。
  总之,只要能够证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或公民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即可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违法归责原则的理论解读
  (一)解读“违法”
  违法归责原则中的违法形式,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表述,理论界也有不同解释。违法的理论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违法,是指致害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广义的违法,是指除违反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规范外,还包括违反法律的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权力不得滥用原则、尽合理注意原则等。
  刑事拘留实质上是国家对他人人身自由权益的损害,但合法的刑事拘留不承担赔偿责任。对被侵害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些私权利主体而言,损害其权益必须要有合法的根据,否则就是侵权;对于侵害行为的实施主体——国家机关这些公权力主体而言,损害他人权益应当是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及其所限定的范围内进行的,如果超出该条件范围根据的,就是违法侵权。所以,刑事拘留赔偿的违法归责原则的解读就是:没有合法根据和法律授权。
  (二)解读“归责”
  民事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解决的是是否探究侵权主体内心的过错来进行追究责任的问题。传统的侵权理论中,归责原则包括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推定过错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因而,有人认为违法归责原则是学者们概括出来的,没有事实根据。
  但是,国家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民事侵权法上的归责原则不完全相同。首先,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国家作为享有特殊权力履行特殊义务的抽象主体,难以判断其主观过错;其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为了公共利益执行职务,对于因执行职务行为导致的损害,如果不问行为是否合法就要求国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不现实的;最后,根据依法治国原则,国家机关的职权是法定的,采用违法归责原则确定国家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是可行的。
   三、违法归责原则的实务解读
  (一)关于违犯刑事诉讼法的理解判断
  根据修订后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刑事拘留赔偿的情形简单讲,就是对公民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或超期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行使刑事侦查职权的国家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必须具备两方面的条件,一方面是实体条件,包括两点,
  一是拘留对象必须是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二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的法定情形;另一方面是程序条件,
  即合法的拘留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必须出具拘留证、立即移送看守所羁押、通知家属、发现拘留不当时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报请批捕等等程序要求。
  根据国家赔偿法,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那么是否是只要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实体或程序条件的拘留,都属于国家赔偿的范畴呢?
  对此问题有以下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错误拘留包括实体错误和程序错误,如果仅仅是没有履行法定手续错误拘留嫌疑人的,而案件事实和证据都要求拘留的,属于程序违法,对程序违法的拘留没有纳入刑事赔偿的范围。国家赔偿法对于刑事拘留的赔偿,着眼于对受害人人身自由所受到的侵害给予救济,如果拘留虽然违反了上述规定,但并不侵害人身自由权,也就不应当认定为“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如,拘留人时没有出示拘留证,没有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单位等,侵犯的权利是被拘留人及其家属的知情权,而不是人身自由权。从拘留的违法之处与人身自由权的关系考量,“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理解为违犯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的法定情形、法定时限更贴切。
  第二种观点认为,行使侦查职权的国家机关采取刑事拘留违反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即属于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或者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的情形,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便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时发现有证据,按照法定程序拘留后查明排除了犯罪嫌疑并及时释放,是否应当赔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可以先行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在此要讨论的情形,即是刑事诉讼法上述规定所涉及到可能发生的情况。
  对此问题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不应当赔偿,理由是拘留时没有违法行使职权,是符合拘留条件的合法的拘留;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当赔偿,理由是后来的无罪处理说明前面的拘留是违法的、错误的。
  刑事拘留是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因此,对刑事拘留赔偿范围的规定,一方面要促使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另一方面要对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依法予以保障。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对刑事拘留赔偿采取的违法归责原则,强调了实施刑事拘留措施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程序以及期限,如违反了法定拘留条件、程序或者期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那么,上述情形中,虽然被拘留人被排除怀疑并释放,但是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是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的,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符合法律的规定,不符合违法归责原则规定的情形,国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国家赔偿的归偿原则实际上是一种维护人们合法权益的依据和标准,这种原则在国家运用强制权利影响他人权益时才能够得到应用,也就是说如果可以证明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损害了人们的合法权益就可以运用此项原则进行申请赔偿。
  
  
  


·未登记结婚是否要退还彩礼
      实践中,男方给付女方彩礼的往往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那要是之后双方之间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话,此时女方就需要退还彩礼。那么这时候的彩礼该如何退还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未登记结婚是否要退还彩礼 在我国,婚约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婚约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婚约财...


·起诉离婚要走那些程序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


·一、离婚时多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时多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时多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一、有关抚养费之事的数额一般是怎么确定的?
      一、有关抚养费之事的数额一般是怎么确定的?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


·一、离婚必须有离婚协议吗?
      一、离婚必须有离婚协议吗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


·法院给判离婚孩子抚养费吗?
      法院给判离婚孩子抚养费吗?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支付抚养费人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


·离婚诉讼二审判决书下来多久生效?
      双方选择离婚,不能自行协调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于一审的判决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二次诉讼。那么,离婚诉讼二审判决书下来多久生效?这个问题,目前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我国法律对一审判决生效很明确,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过1...


·夫妻已离婚如何共同抚养小孩?
      夫妻已离婚如何共同抚养小孩?夫妻已离婚共同抚养小孩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


·无效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无效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1、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婚姻法》第31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必须是出于双方自愿。也就是说,夫妻确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其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如果是由于一方受另一方或者第三人的欺诈、胁迫等而违心...


·离婚孩子探视权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后,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女方,男方要承担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我国法律明文对探视权做出了规定,女方不得无故拒绝男方探视孩子,否则男方有权起诉对方。那么离婚孩子探视权依据的法律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离婚孩子探视权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探视...


·一方有外遇想起诉离婚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发现了对方有外遇行为的话,对于很多人来讲都是无法忍受的,而实践中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也是很多的,而此时多半也是通过诉讼方式来结束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那这样的情况下有外遇想起诉离婚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对方出轨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