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辽宁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实践中,有很多的人由于种种原因生病住院和缴纳医疗保险的不是同一地方。但也是可以进行异地医保保险的,解决了人们在外医疗报销的问题。那么您是否知道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为您解读一下辽宁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十几秒就搞定
  
  沈阳、抚顺、锦州、铁岭、盘锦成为首批试点市,服务对象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职职工长期异地工作人员等异地居住人员,异地住院结算时,医保可以直接报销,自己只承担自己应付的部分。
  
  办理者只需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再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就可以了。这种申请是终身有效。
  
  已经办理审批备案的异地居住人员拿着社会保障卡和居住地医保手册,在居住地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结算时按居住地的结算标准,患者只需支付应个人承担的那部分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二、医患信息报销结算过程全联网
  
  只需把社会保障卡一插,十多秒就办结了异地就医结算手续。其实,支撑起这个终端的是一个设计严谨、四通八达的“高速路网”。
  
  看似简单的异地就医持卡结算,实则是医保管理中的一个大难题。既有各市医保标准的不同,又有各市结算平台的应用技术差异,无法实现互联互通。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得从政策设计和网络建设两个方面同时入手。
  
  辽宁省决定执行居住地医保目录、实施参保地报销政策、按照居住地医保结算、省级平台清算的管理办法,实现异地居住人员持卡就医、联网结算。省平台还设计了药品、诊疗、医疗服务项目的“目录”,以解决因各地政策差异和代码不统一而造成的信息传输障碍。
  
  此外,异地居住人员所享受的大额及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将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完毕后进入理赔程序,所报销费用汇入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中。
  
  上文是关于辽宁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的解读,这样可以使您更深层次的了解辽宁异地医保报销。异地医保报销政策的出台解决了人们长期在外医疗的报销问题,有效的减少了异地医保报销的人民群众为报销的跑腿费等。其中关于异地医保报销的比例以及具体的流程您可以了解一下。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如何处理?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如何处理?一、依相关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有四种解决方式 1、卫生行政部门依职权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进行处理; 2、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3、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处理; 4、医疗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在以上四种方式中,行政机关的处理内容...


·医疗事故赔偿款监护人有权利领么?
      我国医患关系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医患关系紧张阻碍了医疗机构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增加了患者的危险性。在医疗事故发生时,医疗机构会积极赔偿尽量挽回损失,那么监护人有没有权利领取赔偿金?答案是可以的。具体内容由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医疗事故赔偿金监护人可以领取吗? 未成年人...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发生的医疗事故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此时需要对患者做出相应的赔偿。那么您知道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吗?只有根据相应的赔偿标准,才能最终计算出赔偿数额。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样本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样本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设备的配置、价格及其售后服务等事项达成一致,具体条款如下: 一、 成交价格:乙方愿以报价____________,优惠成交价______...


·医疗纠纷诉讼是否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纠纷诉讼是否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 一、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死亡的亲属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


·大病医保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在自身生病时可以向医院申请医疗保险报销,来减轻自身因看病产生的财务负担。医保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许多方便。但许多人不知道医保的具体报销范围特别是大病医保报销范围是怎样的,今天就由的我们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在发生超过基...


·医疗期与工伤停工留薪期有哪些规定
      医疗期与工伤停工留薪期有哪些规定不一样,医疗期是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确定的,是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给予的期限。工伤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途径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途径是怎样的?近几年,涉及到医疗纠纷的医闹事件屡次见诸于媒体,由于个别医护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医疗技术有限,或者由于患者及家属对医院方缺乏信任、处理事情简单粗暴,都有可能产生医疗纠纷,总体上讲,医疗纠纷还是由于双方情绪控制和医疗事故处理不到位造成的,如果医患双...


·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谁,哪些人不构成医疗事故罪
      根据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犯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这里的自然人并不是一般主体,即不是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而是特殊主体。那究竟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谁 医疗事故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


·发生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


·上海医保报销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上海医保报销比例 (一)参保人员门诊急诊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 1、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