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服刑人员能买保险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服刑人员能买保险吗服刑人员商业保险可以享受保险理赔,社保会有限制。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按照规定:“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  在职人员违法犯罪被依法判刑,从刑期开始之日起,便已失去享受按规定应被剥夺的公民权利。一般用人单位对被判刑的在职人员将按有关奖惩的规定,作出开除的决定。  因此,其被开除后已失去在职人员的身份,不能再享受在职人员的劳动保险待遇,包括退休待遇。即使刑满释放后,也不存在补办退休的问题。  如其被判刑前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么,自其刑期开始之日,社会保险统办机构即应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此前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或亲属。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退休、退职人员因为违法乱纪被判刑的时候,在服刑期间应该停止享受各项退休、退职待遇,并且收回其退休、退职证件。  服刑期满恢复政治权利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养老金的单位酌情处理。而《关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退休人员退休待遇问题的复函》中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为了不影响宣告有期徒刑缓刑的退休职工的生活,退休职工在宣告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继续享有原退休待遇。”从上文介绍中知道,对于服刑人员来讲,其实也是允许购买保险的,但此时对于商业保险的购买没有什么限制,但要是购买社会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社保,则就会受到限制。当然,要是被定罪处罚的话,那么自己的档案上面也会留下污点。
  
  
  


·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特主体吗?
      一、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特主体吗?不是的,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特主体(特殊主体)这个观念是错误的、不正确的。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但是,如果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要从重处罚。本罪的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诬告陷...


·未成年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
      在当下,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异常高发。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高发的社会现实,人们不经会产生这样一个疑问,未成年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现在我们就将针对您对的疑问做出一些解答,希望对您破除对未成年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个疑问有所帮助。 一、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


·故意伤害罪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虽然法制严明,但故意伤害等时间也是经常发生的。如果,他人有意识的对我们的身体,造成了伤害。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向法院等有关部门提起诉讼,让伤害者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对于故意伤害罪起诉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让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吧。 一、故意伤害罪的起诉程序 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信用卡诈骗刑法条文是怎样的?
      现如今的诈骗方式多种多样,有网络诈骗、信息诈骗等方式。其中信用卡诈骗也屡见不鲜,导致许多人深受其害。为了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要适当了解信用卡诈骗的相关法律知识。那么,信用卡诈骗刑法条文是怎样的呢?下面让我们简单和您聊一聊。 一、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 1、概念...


·间接故意杀人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间接故意杀人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要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 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


·刑法中规定举报同伙立功减刑多少
      一、刑法中规定举报同伙立功减刑多少?根据司法实践,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


·刑法中寻衅滋事罪是第几条
      了解一个罪名,通过刑法了解是最有用的。寻衅滋事罪是刑法中的一个罪名,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具体在刑法中那个位置,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刑法中寻衅滋事罪是第几条,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法中寻衅滋事罪是第几条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


·如何理解共同犯罪中的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的故意关联性,就是解决有共同的故意内容,实施一致的犯罪行为或者存在相互作用的犯罪行为,又侵犯了同一受害对象,是不是共同犯罪的问题。共同故意犯罪是共同犯罪的主观条件,共同的犯罪故意反映的不仅是主观故意内容的一致性,而且是共同故意的相互关联性。本文试就此作些粗浅的探讨。 一...


·醉驾拘役用不用剃头有拘役剃头期限规定吗?
      醉驾拘役用不用剃头有拘役剃头期限规定吗 (一)、醉驾一般会判处六个月的拘役,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会在看守所里生活半年的时间。看守所为了管理需要及卫生要求会给在押人员进行定期理发,但理发没有专业人员帮助,都是在押人员相互帮助,大多数情况下为了省事,都会直接理成光头。  (二)、相...


·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和缓刑同时执行吗
      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和缓刑同时执行吗 一、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和缓刑同时执行吗? 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和缓刑的话不是同时执行的。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