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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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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对当事人而言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虽然同属于离婚的方式,但带来的后果却是不太一样的。那么其中协议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为单身状态;
  (二)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如果因离婚协议履行问题产生争议,当事人需起诉到法院解决。
  (三)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四)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协议离婚如何进行补救
  针对现实中存在,部分协议离婚中存在欺诈、隐瞒等情形,法律为了进行补救,规定: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双方到民政部门离婚,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来说,这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都应接受这一决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协议离婚的程序、步骤是比较简单的,这种方式下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之间往往也没有什么纠纷,而一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那么从签字领取了离婚证开始,双方就不再具有夫妻关系,而这恰好是协议离婚的法律后果之一,同时也是最终的一个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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