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抚养权确定之后是否还会变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抚养权确定之后是否还会变一、抚养权确定之后是否还会变
  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抚养权变更诉讼需收集的证据
  民事诉讼一般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的一方必然要承担起大部分的举证责任,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
  1、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
  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3、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4、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5、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来看,不管是协商确定还是经过法院判决之后确定的,若客观情形发生了改变的话,那么也是允许变更抚养权的。抚养权确定之后对抚养权的变更,分为了协商与诉讼两种方式,要是协商不成的话,那么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变更了。
  
  
  


·军人办理离婚要带什么
      军人的生活和一般人不同,他们更多地承担保家卫国的职责,却没办法履行对家庭的责任。这就有很多军人配偶承受不了沉重的生活重担,与军人之间的感情逐渐冷淡,最终导致离婚,因此军人的离婚与一般人不同,军人办理离婚要带什么呢? 一、军人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1、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 (1)由...


·对方不出庭,法院可否判决离婚
      很多离婚案件中,当事人都会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离婚事项,甚至还有人全权委托代理人或者代理律师来处理自己的案件,出庭进行离婚诉讼。那么在离婚诉讼中,要是找不到对方,法院可否判决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找不到对方,法院可否判决离婚 当事人遇到离婚纠纷时,都知道一般的...


·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包括哪些条件?
      夫妻协议离婚是一种比较简便的方式,但此时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办理了按照相应的流程办理了手续之后,才能结束夫妻关系。那么您知道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而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离婚了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婚姻法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落实到生活中,离婚了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了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后,一方...


·协议离婚的条件要求是怎样的
      如今不管是办什么一般都是有会条件要求限制的,在不符合条件要求的情况下,自然就无法顺利的办成该事情。对于夫妻离婚来讲也是如此,无论是选择了协议方式还是诉讼方式,《婚姻法》中都是有条件要求的,那究竟协议离婚的条件要求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要求是...


·起诉离婚阶段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在涉及到起诉离婚的时候,一般离婚夫妻之间肯定就离婚的一些事项产生了争议,因而无法协议离婚也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在起诉离婚阶段,对于当事人而言也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起诉离婚阶段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阶段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


·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


·一、离婚彩礼退还和结婚时间有关吗?
      一、离婚彩礼退还和结婚时间有关吗?没有关系,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应当返还。办理结婚登记后已共同生活的,在没有证据证实存在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彩礼原则上不应返还。因此,对于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情形,离婚时一方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首先审查是否存...


·我国的新婚姻法精神赔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在夫妻离婚的案件中,常常会出现因为离婚一方某种原因对另一方造成精神损害,需要赔偿精神损失的情况。那么,我国的新婚姻法精神赔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什么是精神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


·我国起诉离婚财产怎么歇?
      婚姻生活是否幸福取决于夫妻双方对彼此的重视程度,而婚姻破裂的原因也有很多,最不好的结果就是夫妻选择离婚,分开生活,这样对彼此都好。在离婚方式中,大多数人为了保留最后的情义,会选择协议离婚,不到万不得已,人们不会选择起诉离婚。那么起诉离婚财产怎么歇?下面请听我们详细介绍。 离婚双...


·需要返还的彩礼有哪些,什么情况要返还彩礼
      在实际生活中,一方收到彩礼之后,可能已经购置一些将来用于维持婚姻生活中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那么,当符合彩礼返还条件时,应该返还彩礼的数额是多少?也就是说,女方当事人需要返还的彩礼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