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现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购房人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因种种原因要求退房而开发商拒绝退房时,就容易发生退房纠纷。退房纠纷属于房产纠纷的一种。对于购房来说,如果出现房产纠纷的话,当事人应该如何来处理才好呢?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出现房产纠纷该如何处理
  1、纠纷发生前收集好证据,房产交易牵涉几十件材料,都一一整理好。做好工作日志,列好工作进程表。杜绝自己无意的违约行为,被对方抓住把柄。
  2、录音证据补充证明交易的过程。很多人认为,只要把交易过程中对方信誓旦旦的话记录下来,一旦对方违约,就可凭此证据维权。这里要澄清的是,一方面录音证据与书面合同、文字类材料相比,证据效力比较低。另一方面,录音证据只能用于证明履约过程,无法替代实质性的交易要素。因此,录音录像证据在司法界评价并不高。
  3、打官司前权衡好退房与收房的利弊。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般购房合同中赋予对方违约情况下购房人的解除合同权利,且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双倍返还定金。另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0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
  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主动毁约时,买方既可以要求解除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要求卖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选择是解除合同还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完全取决于哪一种方式更容易获得最大利益。
   二、房产纠纷中业主怎样维权
  1、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房地产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2、求助于消费者协会商品房购销产生争议,解决过程中单个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处于弱势,购房者可将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对相关商品房购销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3、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处理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4、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通过法院司法途径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
  在对出现的房产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要知道法律中规定的解决途径有哪些,然后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中选择比较好的、适合自己的途径来处理纠纷。而在出现房产纠纷后,作为购房者,您要懂得如何维权。因在房产法律关系中,相对于开发商,购房者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您要想能够成功维权,就一定要收集好各方面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必要时及时向法院起诉。
  
  
  


·期房买卖合同怎么签订
      在现代社会中,购房者选择购买期房、签订期房合同是有优势的,比如:由于订的是未竣工的房屋,销售工作刚刚开始,开发项目的所有房型都有,朝向好的户型也在其中,购房者有了比较大的选择余地。那么,期房买卖合同怎么签订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期房买卖合同怎么签订 1、合同应...


·农村房屋买卖费用计算方法是什么?
      农村房屋买卖费用计算方法是什么? 农村房屋买卖过户费用是多少1、农村房产证过户费用:转让方需要交征地管理费,0.75元/平方米;出让金;补出让契税,基由市财政局契税征收窗口核收;土地出让合同印花税。受让方还需要交工本费;国有土地使用证20元/本;印花税;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等...


·房屋居间代理合同范本内容
      房屋居间代理合同范本内容 一、房屋居间代理合同范本包含的内容 (一)应当为房屋情况概述,有着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称该房屋)的基本情况。 (二)应当有甲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等资料。 (三)购房人登记。乙方应为甲方建立购房人登记制度。并约定支付佣金期限。 (四)约定代理期...


·虽然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当事人都会选择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虽然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当事人都会选择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现实中也不排除签订口头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那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口头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呢?如果没有效,那自然就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口头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 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


·继承去世人房产怎么办?
      继承去世人房产怎么办?继承去世人房产进入继承的程序,具体继承时需要遵守以下规定:1,房产继承需要先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新房产证。2,不论配偶是否继承,在办理公证时都需要到场,如果不继承,就在办理公证时书面写一个本人自愿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不写就表示继承遗产。3,因为没有遗嘱,...


·房产证上写的我俩的名字这个房子是属于共有的吗?
      房产证上写的我俩的名字这个房子是属于共有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


·房产作为我们生活中的重大财产
      房产作为我们生活中的重大财产,对我们个人尤为重要。我国的房产主要是来自社会个体或集团成立的建设公司,对房屋的开发来进行商品房的买卖的。国际为规范房产市场,保证物业管理,维护广大住房住的切实利益,特制订了房地产法来约束房地产市场。下面我们就房地产法的原则都有哪些内容为您进行讲解。 ...


·每年买房的话题热度永远不会下降,衣食住行永远是人们一定会碰到
      每年买房的话题热度永远不会下降,衣食住行永远是人们一定会碰到的问题,每天都要面对。那么对于想买房的人来说会考虑自己目前的存款和房子的价格来做决定。西安是十三朝古都,今天我们和您聊聊在西安市存款15万要不要买房子这个问题。有统计数据表明,2017年,西安房价涨幅超过40%。面对“居...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购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购条件是什么? 一、自住型商品房 北京市住建委2013年10月22日发布,2013年北京将推出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2014年计划推出5万套左右。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


·什么是房屋拆迁?
      什么是房屋拆迁? 一、什么是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拆房、搬迁、还建等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 二、拆迁补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