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金额巨大,因此也是需要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金额巨大,因此也是需要当事人严格签订书面的合同的。当然,出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情况也比较多,那您具体知道这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什么特点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作详细解答。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什么特点
  1、收案数逐年递增。如上文所述,随着高速公路工程的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越来越多,收案数每年递增。
  2、涉及标的大。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的是整个路段的工程款或者是整个路段的工程造价,案件涉及的标的较大。
  3、案件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往往较为复杂,涉及面很广。首先,由于工程的复杂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往往并不是单纯的施工合同,经常涉及到承包、转包、分包等不同承包方式,合同性质多样化;其次,由于多种合同样式,导致签订合同当事人、承包人、实际施工人等可能分别不同,其在合同中的地位也不同,所承担的责任也各有不同。
  4、案件审理难度大,周期长。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方面较多,法律关系复杂,导致审理难度较大。同时,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到专业的建筑类要求,如工程造价等,往往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予以鉴定,无形中增长了此类案件的审理周期,也加大了法官的审理难度。
  5、较为依赖鉴定结论。由于此类案件往往涉及专业的建筑类问题,所以此类案件一半都需要聘请专业的鉴定机构予以司法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去判定工程造价等专业类问题,审判结果较为依赖鉴定结论。
  6、服判息诉率较低。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利益较大,所以,此类案件往往很难调解,一般都是以判决结案。而结案后,双方当事人也往往会由于利益的损失而上诉或者申请执行,服判息诉率较低。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由有哪些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
  (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由于这类纠纷涉及到的金额巨大,因此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当事人更加的小心,若有需要可以委托专业的工程纠纷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我们居住的房屋、购物的商场等建筑都是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所以相关建筑的安全性就尤其重要了。国家在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是有严格的要求和把关的,也出台了相关的条文来规范。那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单位工程由分部工程...


·员工辞职的步骤是怎样的
      员工辞职多数都是因为个人原因而辞职的,而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向单位主张补偿金。虽然我国法律中对辞职的步骤没有做出明确要求,但公司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也是制定了相应的辞职步骤的。那到底员工辞职的步骤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员工辞职的步骤是怎样的 第一步写辞职...


·劳动合同是工作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关于工作的一致性认可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工作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关于工作的一致性认可的协议,通常包含用人期限,那么劳动者如果要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的可能性主要取决于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违约金的条款,以及整个工作时长中,用人单位是否支付了相关的费用。一般来说,劳动者具备行使辞职权利,但是《劳动法》规定需,在辞职前的一个...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法的效力怎么办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法的效力怎么办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法的效力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规定确立了劳动争议案件...


·请假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样认定
      请假工伤的劳动者应该怎样认定因为是请假期间出现受伤,不属于工伤。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临时工能否随时辞职
      临时工能否随时辞职 临时工辞职的问题分为三种,同时每一种情况的离职时间又是不同的。 具体详见以下所述: 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这样的临时工辞职的话应该按照试用期的规定,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临时工提出辞职三天以后就可以离职了。 2、签订了劳动...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吗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2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仲裁委员会均应受...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要遵循哪些规定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要遵循哪些规定一、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 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应当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作了规定,包括: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双方应当依法订立合同,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原则;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在建筑工程的...


·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是什么从本质意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截然不同的。《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是我国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在民商事领域内统一建立的法律制度;而现行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则是国家针对劳动争议...


·上班下班属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
      上班下班属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上班下班期间是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但一般只能在途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时进行会议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


·未签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社会上一个正常的招聘录用程序是面试录取成功后,公司会与个人签订一个合同条款,这对双方的一份约束。那么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先入职再签合同为由暂不签合同,以至于劳动无合同保护。那么如果发生一些问题纷争,未签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呢?让我们一起来探讨探讨。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