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财产分割证据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当今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社会,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生活方式变得十分自由,离婚不再被人看不起,而是一种正确的生活方式。因此离婚率也是越来越高,诉讼离婚也变得越来越普遍。而在诉讼离婚中,人们最为关注的就是财产的分割,在分割财产过程中是需要一定的证据加以支撑自己的主张的,那么诉讼离婚财产分割证据有哪些呢?
  
  一、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的根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至于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在夫妻没有财产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平分原则分配财产;如果一方有过错的话,一般会照顾无过错方;如果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
  
  二、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的做法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由于一方的特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关于讼诉离婚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予以平均分割,但是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不平均分割根据具体情况处理。离婚是大事,一定要谨慎,离婚财产分割更是大事。
  
  


·禁止结婚的条件包括同性吗?
      禁止结婚的条件包括同性吗 中国《民法典》规定结婚规定为: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对象的条件是男女,同性恋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男女。 男女双方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禁止结婚。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男方结婚年龄不得...


·第三次起诉离婚有新情况可以不受时间规定吗?
      第三次起诉离婚有新情况可以不受时间规定吗如果从第二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时起算,间隔时间为6个月。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


·离婚协议书的抚养权是怎么认定的?
      离婚协议书的抚养权是怎么认定的?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


·起诉离婚怎么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过错
      起诉离婚怎么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过错侵害配偶他方基于配偶身份而享有的合法权益,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无过错配偶对由此所受的损害有权请求赔偿,过错配偶负有赔偿损失,给付抚慰金等侵权民事责任的民事法律制度。如果满足法定条件,即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那具体怎么...


·刑事国家赔偿范国标准是多少
      一、刑事国家赔偿范国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


·一、国家政策规定
      一、国家政策规定年终奖什么时候发 我国法律没有对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做强制性规定,因此关于年终奖的发放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由用人单位内部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般情况下,年终奖多在每年十二月底至一月初之间发放。 二、年终奖的发放形式 1、有保证的奖金 如外...


·办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就离婚程序上来看,协议离婚的程序比诉讼离婚的程序要简单的多,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想要离婚的夫妻首先选择协议方式来办离婚手续了。当然既然选择了协议方式办离婚,自然要先搞清楚办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


·能否因为失业抚养费降低?
      虽然夫妻双方通过正当的程序办理了相关的离婚手续,但是对于他们的孩子还是需要他们双方共同来承担还是的抚养问题的,当然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不少人会以一些理由来减少相关的抚养费用的支付,那么能否因为失业抚养费降低?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


·女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生活中,要是男方要想离婚,而此时女方却不愿意离婚的话,此时该怎么办呢?对于男方来讲,要如何做才能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女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如果是女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男方要起诉离婚并且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


·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接到被拐卖、绑架...


·离婚可以一次性付抚养费吗?
      离婚可以一次性付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