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土地补偿款如何发放?
  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经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的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
  三、征地补偿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何处理?
  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由此可见,在征地补偿方面,内蒙古对土地进行划分,耕地、农田、林地的补偿费是不一样的,补偿标准从5万到15万不等。不管是那种土地,内蒙古征地补偿标准都是按照土地年产值进行计算的。如果上面有农作物,还要另外支付青苗费等。农民拿到补偿款后,有异议的,要尽快提出。
  
  
  
  


·海南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是多少?
      海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第二十九条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等。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土地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支付:《土地管...


·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
      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土地承包制度有效的解决了部门地区弃耕、抛耕、浪费农田、占用农田建房建舍的现象,也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整合和利用。因此,土地承包的形式被广泛采用。那么,作为自身权利的一种,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承呢?今天,我们就和您聊聊土地承包权的一些问题。一、土地承包权能不能继...


·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书时应该注意什么
      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书时应该注意什么 土地在使用和租赁的过程中都是需要先签订相应的合同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定土地的使用和归属权,但是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因为合同的条款没有写清楚导致使用方和出租方发生争执,而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书时应该注意什么呢?我们整理了如下资料,请了解一下吧。 ...


·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限制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限制条件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而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或转让的方式获得,但是土地的使用权人拿到土地的使用权后如果无力开发或不再具有原定需要是否可以将其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呢,这就需要我们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限制条件有哪些的问题了。 土地使用权主体...


·最新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县城总体规划控制范围内,水田110000元/亩,水浇地63000元/亩,旱地(园地)60000元/亩,未利用地110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Ⅰ,扬武、漠沙、水塘、戛洒...


·土地使用权可以担保吗?
      土地使用权可以担保吗?在我国,我们对一块土地所有权的持有主要是看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我们对土地使用的权利,拥有土地使用权我们可以对土地进行转让、出租,从而达到盈利的目的。那么,土地使用权可以担保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土地使用权可以担保 作为贷款的担保...


·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土地的使用肯定会涉及土地使用权,那么,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在有关法律规定的允许下,土地使用权的获取除了转让就是竞拍,对于不同的方式虽说本质上会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在实际的运用中,还是企业间的商业竞争。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类型?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类型?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


·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管理系统都有哪几家单位?
      对于土地承包来说,农民可能最关切的也就是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这个相关具体事宜了,那么今天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管理系统都有哪几家单位?根据相关的规定,不同省市的承包管理系统的版本也是不一样的,详细的看下面的文章。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管理系统①鱼鳞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


·土地使用权能否质押和抵押?
      土地使用权能否质押和抵押?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或者政府将土地以承包转让的方式租用给企业或者个人,其中农村的土地承包使用最为常见,很多人发展经营,因为特殊原因会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质押出去。那么,土地使用权能否质押和抵押?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土地使用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