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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城市土地使用权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的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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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城市土地使用权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的有哪些情形?国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其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将土地交给单位和个人使用。除此之外,国家还可以通过签署协议的形式将城市土地使用证进行出让,使用土地的一方要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那么符合城市土地使用权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的有哪些情形?我们通过相关资料给您做个介绍。
  一、符合城市土地使用权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的有哪些情形?
  以下五类情形可纳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的范围: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2、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的;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的;4、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经审查批准的;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协议出让的其他情形。
  二、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如何确定?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拟出让地块的情况,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规定,对拟出让地块的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经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集体决策,合理确定协议出让底价。协议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协议出让底价确定后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协议出让土地方案和底价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意向用地者就土地出让价格等进行充分协商,协商一致且议定的出让价格不低于出让底价的,方可达成协议。
  三、以协议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如果想改变土地用途怎么办?
  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应当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变更后的土地用途,以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交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由此可见,相对于拍卖、招标等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协议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并不多。符合城市土地使用权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的有大致五种,包括非经营性用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划拨土地使用人出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的等等。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由政府部门集中决策,确定出让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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