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权复制品人的赔偿数额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侵权复制品,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制品。如: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向公众传播其表演;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

    因侵权复制品引发的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侵权复制品人应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或者类似以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举证不能’,即不能出示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取得合法授权的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复制品人的责任之一是必须赔偿权利人的损失,权利人损失的计算,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1、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被侵权所造成的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的市场销售量确定;

    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五十万元以下);

    3、当事人按照第一条的规定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
       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

    二、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


·解释的适用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除该解释另有规定的外,适用该解释;

    二、以前的有关规定...


·著作权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诉讼请求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有效期间规定,不同的侵权案件,法律规定有不同的提起诉讼的有效期间,超过法律规定,又不符合时效中断条件的,诉讼请求人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才予以支持。

 ...


·发生著作权民事纠纷,到哪里打官司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案件包括:重大涉外案件、专利纠纷案件以及本辖区内影响重大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而著作权纠纷案件一直不属于中级法院一审管辖。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解释,从2002年10月15日起,著作权民事纠纷...


·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
      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

    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


·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品著作权的保护
      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是指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社会公共活动处所的雕塑、绘画、书法等艺术作品。

    对于陈列在室外公众场所的艺术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


·出版者的举证责任及合理注意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对出版者的举证责任及合理注意义务作了如下规定:

    (一)出版者、制作者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依据...


·法院会受理哪些著作权民事纠纷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属纠纷案件;

    (二)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侵权纠纷案件;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犯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nbs...


·著作权纠纷的调解
      著作权法原规定“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调解”,“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调解”,现规定为“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人的协助下,协商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无论发生著作权、邻接权合同纠纷还是著作权、邻接权侵权纠纷,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到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双...


·如何计算侵权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
      如何计算侵权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

  赔偿是保护著作权人合法利益、制止不法侵权的有力措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作了详细的规定:

    (一)权利人的实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