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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用户的法律责任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计算机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该条规定了计算机软件用户使用计算机软件必须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未经许可或者经许可,但超过许可的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应承担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下列民事责任:

    一、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二、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三、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许可或经许可,但超出规定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构成犯罪的,依《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

    1、《著作权法》规定的计算机软件用户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

    2、《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计算机软件用户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是指:

    1)复制或者部份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

    2)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计算机软件的;

    3)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4)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5)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3、处罚的数额见“侵权复制品人的赔偿数额”以及“诉讼请求人的律师费用的支付”两篇文章。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受理范围
      


·如何计算侵权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
      如何计算侵权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

  赔偿是保护著作权人合法利益、制止不法侵权的有力措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作了详细的规定:

    (一)权利人的实际...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证据
      证据,是在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侦破活动中,一切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

    在民事案件中,可以作为证据的有:

    一、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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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的民事程序的分类
      当事人之间发生著作权、邻接权的民事纠纷,可以适用于下列民事争讼程序解决:

    一.和解

    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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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品著作权的保护
      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是指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社会公共活动处所的雕塑、绘画、书法等艺术作品。

    对于陈列在室外公众场所的艺术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犯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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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著作权纠纷的处置
      著作权纠纷,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和其他任何第三人之间就著作权的行使而发生的争议。发生著作权纠纷,依《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采取调解、仲裁、诉讼的方法解决。

    一、调解。《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指出: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侵犯行为的行为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法...


·委托作品纠纷的审理
      委托作品,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依自己提供的经费、素材,按照委托人的意思和要求创作的作品。

    依《著作权法》规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发生著作权民事纠纷,到哪里打官司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案件包括:重大涉外案件、专利纠纷案件以及本辖区内影响重大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而著作权纠纷案件一直不属于中级法院一审管辖。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解释,从2002年10月15日起,著作权民事纠纷...


·转载的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作品的行为。

    报纸、期刊转载其他报纸已经发表的作品,是《著作权法》赋予的权利。《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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