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发商有违约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很多人本来想买一套心仪的楼房,但结果因为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导致不想继续购买。但是,购房合同已经签订了,如果解除合同的话是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开发商有违约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吗?现在,就让我们来为您分析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开发商有违约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吗
  我国《合同法》对合同的解除做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开发商违约后买家能否解除合同,就要看《合同法》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在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那么买家就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解除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
  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二、开发商违约买家怎么解除合同?
   (一)开发商违约买家怎么解除合同?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因此,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或者,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那么,合同在开发商收到买家的解除通知后便解除。如果开发商有异议,则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开发商违约买家怎么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怎么办?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合同解除以后,开发商不需要再履行交房义务,购房者也不需要再履行付款义务。如果房屋已经交付或者房款已经支付,则应当退还彼此。而且,如果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不存在正当理由,那么买家还可以要求赔偿。
  总之,开发商违约后买家解除合同的权利是有条件的,而且必须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解除。实践中,大部分当事人都因为房屋合同解除问题而对簿公堂,因此购房者应当事先联系律师准备诉讼材料和收集证据,毕竟咱普通人在打官司方面只是略懂一二。
  
  
  


·房屋投资入股协议书是怎样的
      房屋投资入股协议书是怎样的 房屋投资入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就甲方所拥有房屋以投资入股方式交予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入股时间:自201 年 月 日起。 二、...


·买商品房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买商品房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商品房包括商品房现房和商品房预售房,不管是购买哪种商品房,作为购房者,买商品房注意的细节有哪些呢?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一般都会事先约定房屋的具体情况,不过,在收房后,如果购房者发现所购买的商品房有瑕疵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详细为您...


·有的人说我们购买的房子不是就应该属于我们自己的吗?
      有的人说我们购买的房子不是就应该属于我们自己的吗,怎么这个房子还有产权的限制,其实这里是涉及到了两方面的问题,确实我们买房子之后是永久的获得了房子的所有权,但房子所占用的土地却还是国家的,之前开发商从国家手里批的土地的时候,也是有年限要求的。而一般说房子的产权其实实际就是指房子所...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流程 1、报名:网上现场两步都得走按照职责分工,市住建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自住型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而开发商在向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就会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到...


·不动产权住房使用期限是多久
      不动产权住房使用期限是多久?一、不动产权住房使用期限是什么意思? 房屋所有权本身不存在期限问题。《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而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并非可有可无,一方面,能够...


·三十年的自建房拆迁时给补偿吗?
      一、三十年的自建房拆迁时给补偿吗?三十年的自建房只要不是违章建筑,拆迁的时候,政府都应该给补偿款。当然,有一些条件限制。自建房的房东应该持房产证及土地证等有效证件,在被拆迁后提出补偿款。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可以参照前条规定的程序...


·收房时有哪些常见的问题
      在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要依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但购房者在按着合同的约定收房时,却遇到了千奇百怪的问题。那对于购房者来说,收房时有哪些常见的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收房时有哪些常见的问题 1、买房人的收楼,缴纳维修基金与入住无关 ...


·房产是婚后父母首付属于谁
      在我国婚姻自由以后,离婚率也跟着增高,当然在离婚的时候也避免不了财产的分割。在众多的财产分割内容中,对于房产的分割为人们最为重视。所以处理房产问题时,离婚夫妻格外认真。那婚后房子父母首付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后父母首付的规定是什么? 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


·一、房屋租赁合同日期写错了有法律效力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日期写错了有法律效力吗?房屋租赁合同日期写错了不一定有法律效力,这是由于日期有误并不能决定合同是否有效。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在我国其实房产的性质是非常多的,所以要求我国公民在购买房子的
      在我国其实房产的性质是非常多的,所以要求我国公民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首先对于本地的购房政策和购买房产的属性值一定要搞清楚,这样才方便自己在购房以后的相关权益能够得到保护。在另一方面来说,买房其实对于您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北京市两限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离婚房子更名去哪里办理?
      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可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进行诉讼。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分割房产的情况可进行房屋更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手续不同,材料也不同,那么离婚房子更名去哪里办理才对?以下是相关资料,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可联系的专业律师。 一、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