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导致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
  
  很多时候夫妻离婚都是因为感情变淡甚至感情破裂,而这主要也会体现在一些具体的情形上面,就包括一方出轨、有恶习等等。那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可能会导致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导致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
  
  二、法院不允许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部分,但在离婚方面又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几点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这并不是剥夺男方的离婚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迟了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在这种情形消失后,男方仍可按《民法典》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4、“确有必要”的情形
  
  (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而怀孕的;
  
  (2)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的;
  
  (3)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不尽快解决对婴儿将造成严重后果的;
  
  (4)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
  
  (5)女方出走下落不明的。
  
  通过上文内容,我们知道,重婚、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都是可以离婚的。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是不得提出离婚的,但要注意的是,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等,法院也是会受理的。
  
  


·夫妻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
      夫妻是两个人,所以财产有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我国对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都有详细的划分,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夫妻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
      12.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 无论打工挣钱,还是在家带娃,都是为家庭共同生活贡献力量,只是家庭角色和分工不同而已。不能以一方不工作,负责居家操持家务、照顾小孩和老人等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入,就否认家务劳动的价值。在没有夫妻财产约定排除...


·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适 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 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


·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吗?
      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吗? 一、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吗? ?依《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要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侵犯的是女性的性权利,很多人认为婚内强奸是指强奸自己妻子以外的女性才算构成强奸罪,但事实并不是如此,即使是强奸自己已经合法结婚...


·离婚财产分割请问侓师费用如何计算?
      当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或其他因素需要离婚时,就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对于一般社会民众而言,肯定不是十分清楚,这时候就需要向律师进行咨询或者聘请专业处理离婚案件律师为其打官司。那么离婚财产分割请问侓师费用如何计算呢?关于此问题,我们为您解答如下: 1、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


·一、离婚调解书里财产分配未履行怎么办?
      一、离婚调解书里财产分配未履行怎么办?离婚需要协定离婚协议,任何一方对离婚协议存在异议的,必须在一年内提出,否则只能按照协议执行,拒不执行可以到法院起诉。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就孩子...


·一、法律上受抚养人是指哪些人?
      一、法律上受抚养人是指哪些人?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把受抚养人分为以下几类:1、受害人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2、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3、受害人的父母。对前两项很少争议,对受害人的父母年龄超过60岁,作为被...


·没扯结婚证小孩归谁抚养?
      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这种关系属于同居,孩子是非婚生子女,其实同居生的孩子享有一切法律规定的权利。那么,没扯结婚证小孩归谁抚养呢?首先孩子的父母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律,法院在判决没有结婚就生了孩子这种情况有很多原则。 一、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 没有结婚两人...


·国家赖以生存的根本就是要通过各种法律法规来制约,社会环境的安
      国家赖以生存的根本就是要通过各种法律法规来制约,社会环境的安定团结和我国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我国法律法规的制约下,是绝对不允许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发生的,这其中还包括危害公共卫生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危害公共卫生罪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什么? ...


·离婚孩子抚养权官司会怎么判?
      在离婚时,除了财产是离婚双方争论的焦点之外,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争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如果协商未成,那么打官司就是其中的选择之一。法官在判决时,一般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子女的年龄等因素来进行判断,从而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那么,你知道离婚孩子抚养权官司会怎么判吗? ...


·民法典离婚新规 新增30天冷静期 这5种财产不予分割 另一方争也没用吗?
      民法典离婚新规 新增30天冷静期 这5种财产不予分割 另一方争也没用吗? 一、民法典离婚新规,新增30天冷静期,这5种财产不予分割,另一方争也没用吗?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