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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子公司倒闭母公司是否赔偿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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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资子公司倒闭母公司是否赔偿员工一般来说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从注册那天起,公司负以注册资本金为限度的责任,超出部分不予负责。子公司倒闭,母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与谁是法人没有关系。
   母公司需不需要承担子公司破产责任呢?
  母公司不承担清偿责任。 全资子公司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所有民事权利和义务均自行享有和承担。倒闭的,应当从其资产处置中优先偿付职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母公司对此不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上述规定向职工发放经济补偿,但从2008年开始执行,以前的不算。只能给你1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外资子公司倒闭母公司是否赔偿员工法还另根据破产法,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
  子公司虽然说和母公司有着必然的联系,但其实子公司在注册之后,母公司就已经没有必要再为这些负责任。当然,如果子公司倒闭的原因和母公司有直接联系的话,母公司是需要对子公司负一定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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