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深圳征地补偿标准青苗是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深圳征地补偿标准青苗是哪些?
  
  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和拓展,政府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用途给予适当的补偿。其中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就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或其他方式的补偿。不同地区补偿标准有所不同,那么深圳征地补偿标准青苗是哪些?由此带来以下论述。
  
  青苗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一)果树赔偿标准
  
  荔枝、龙眼
  
  每亩最高补偿按表中所列棵数补偿,超出的不予补偿,不足的按实际棵数补偿。
  
  树冠级别 补偿标准(元/棵)最高补偿棵数
  
  幼龄树(树冠直径1米以下) 200 40
  
  小[树冠直径1米以上(含1米)2米以下 400 40
  
  中[树冠直径2米以上(含2米)3.5米以 1000 40
  
  大[树冠直径3.5米以上(含3.5米)5米以下 2000 25
  
  特大[树冠直径5米以上(含5米)] 3000 20
  
  芒果、番石榴、番荔枝、柿子、沙梨、柚、橄榄、树菠萝、杨桃、枇杷
  
  每亩最高补偿按表中所列棵数补偿,超出的不予补偿,不足的按实际棵数补偿。
  
  树冠级别 补偿标准(元/棵) 最高补偿棵数
  
  幼龄树(树冠直径1米以下) 100 55
  
  小[树冠直径1米以上(含1米)2米以下] 200 55
  
  中[树冠直径2米以上(含2米)3米以下] 400 55
  
  大[树冠直径3米以上(含3米)5米以下] 600 25
  
  特大[树冠直径5米以上(含5米)] 800 20
  
  3、橙、柑、桔、柠檬、黄皮、桃、梅、李、枣、石榴
  
  每亩最高补偿120棵,不足120棵按实际棵数补偿,超过部分不予补偿。
  
  树冠级别 补偿标准(元/棵)
  
  小(树冠直径1米以上) 50
  
  中[树冠直径1米以上(含1米)2米以下] 100
  
  大(树冠直径2米以上) 200
  
  地类 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农业税)(万元/亩)安置补助费(万元/亩)合计(万元/亩)
  
  水田 1.7 0.7 2.4
  
  旱地 1.2 0.5 1.7
  
  园地(平地)1.2 0.5 1.7
  
  园地(丘陵地)0.8 0.4 1.2
  
  山林地 0.6 0.2 0.8
  
  鱼塘 1.7 0.7 2.4
  
  注:菜地补偿同水田补偿标准。
  
  (二)茶园补偿标准
  
  每亩补偿3500-4000元。
  
  (三)竹子补偿标准
  
  大墩:100元/墩 (每墩10枝以上)
  
  中墩:70元/墩 (每墩5-10枝)
  
  小墩:50元/墩 (每墩5枝以下)
  
  (四)林木补偿标准
  
  每亩补偿800-1000元,房前屋后零星栽种的参考《林木、苗木信息价》补偿。
  
  (五)耕地青苗补偿标准
  
  水田青苗:每亩500-708元。
  
  旱地青苗:每亩400-600元。
  
  菜地青苗:每亩1500-1800元。
  
  (六)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补偿标准
  
  红砖石棉瓦房: 150元/平方米。
  
  红砖铁皮顶房: 180元/平方米。
  
  红砖瓦房: 240元/平方米。
  
  简易铁皮棚: 70元/平方米。
  
  简易石棉瓦棚: 50元/平方米。
  
  竹架油毡石棉瓦棚: 40元/平方米。
  
  绿化荫棚: 40元/平方米。
  
  人工挖井: 200元/立方米。
  
  手摇井: 300元/口。
  
  水泥石灰池: 80元/立方米。
  
  上述10项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补偿可参照上述标准,特殊情况应参考评估价格进行补偿。评估方法按照重置价格并结合成新结算。涉及搬迁的,征用土地方应补偿被征地单位因征地而发生的搬迁费用。搬迁费用由双方协商或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涉及经营的,征用土地方应适当补偿被征地单位因征地而发生的直接经营损失。补偿金额为协议签订之日起的前三年税后利润平均的三个月利润。坟墓的搬迁,只补偿搬迁费。
  
  (七)鱼塘开发费及搬迁费补偿标准:每亩补偿2800元。
  
  (八)苗圃、花木场、风景树、古树等的补偿标准:苗圃、花木场、风景树、古树等,原则上参考评估价格补偿搬迁费,特殊情况可考虑按评估价格补偿。
  
  之所以实行征地征收并进行拆迁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相应的征收也会得打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方式和标准也会因地方产生差异,不过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被征收的农民等的利益不受侵犯。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征地补偿标准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滠口、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武湖、前川。 补偿标准:耕地:47250元/亩;菜地:51975元/亩;果园:51975元/亩;茶园:51975元/亩;精养鱼池:51975元/亩;林地:51975元/...


·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


·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税收政策是什么? 1、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因此,母公司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入股...


·土地管理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土地管理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用途有很多种,建设基础公共措施,种植良田,发展城市规模等等。对于土地的规划管理我国专门有相关的法律做出了规定,用来更好更高效地利用土地。那么,土地管理法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土...


·非法占用林地行政处罚是怎么样的
      非法占用林地行政处罚是怎么样的?非法占用林地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毁坏林木、林地的处罚:1、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


·土地入股合作合同怎么写
      土地入股合作合同怎么写 土地入股合作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简称乙方、个体农民):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


·土地租赁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
      土地租赁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是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


·土地无偿使用合同有效期限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吗?
      土地无偿使用合同有效期限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吗? 一、土地无偿使用合同有效期限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吗? 是的,如果不规定,就不能确定合同的有效时间,土地无偿使用合同范本涉及土地具体的面积以及位置,土地的使用途径承包的形式,承包经营期限,第二就是具体的支付方式。 无偿使用土地承包合同...


·合同履行地不同该向哪地法院起诉
      合同履行地不同该向哪地法院起诉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发生异地的购销、租赁、劳务输出等关系不可避免。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意愿订立合同,但如果双方产生了意见分歧或纠纷,合同履行地不同该向哪地法院起诉呢?为您解答。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在合同法中,却...


·非法占用耕地罪怎么处罚,非法占用耕地罪的量刑标准
      由于耕地资源有限,我国对农村当中的耕地都是要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的,同时也要求不能非法占用耕地,否则就会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那么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的该怎么处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非法占用耕地罪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楼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


·村里把土地使用证收了怎么办
      村里把土地使用证收了怎么办 一、什么情况下,国家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收回国有土地的法定条件包括以下5种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