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案例分析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1、(1)案情

  家住某区赵某今年51岁,她在街头摆的射击摊位上,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12月27日,河北区法院一审判她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赵某的女儿王某说她没有想到摆一个射击摊儿会被判刑,而且这么重,“都知道那是玩具枪。”她称,母亲赵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8月至10月12日间,赵某在河北区李公祠大街亲水平台附近,摆设射击摊位进行营利活动。  

  王某告诉澎湃新闻,她母亲的摊位是从一个老汉处转手过来的,用玩具枪打气球,用的是塑料子弹;她母亲刚接手该摊位两个多月,因为白天不许摆摊,每天晚上八九点钟出摊儿,到十二点钟左右收摊儿,两个月之间也没有什么事发生。 

  2016年10月12日22点左右,赵某被抓了。判决书显示,公安机关在巡查过程中将赵某抓获归案,当场 查获涉案枪形物9支及相关枪支配件、塑料弹,经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涉案9支枪形物中的6支为能正常发射、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12月27日,河北区法院对赵某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赵某违反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辩护人所提赵某具有坦白情节、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的辩护意见,予以酌情采纳;判决赵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王某告诉澎湃新闻,她母亲离异,现在跟着自己生活,认为涉案枪支就是玩具,“根本不知道那是法律意义上的枪啊,如果知道是枪根本碰也不会碰啊。”她称,母亲不服判决将提出上诉。 

  根据2010年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近年来,1.8焦耳/平方厘米的标准一直饱受争议,被认为过低,不合常识。 

  2016年8月10日,《检察日报》刊发评论称,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1.8焦耳/平方厘米是个模糊的数字,也没有任何权威部门对这个标准的致伤力进行过描述。 

  评论还称,1.8焦耳/平方厘米的标准与0几乎没有分别,几乎是沾边就犯罪。 

  (2)案例分析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气枪铅弹五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三枚以上的; 

  (五)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2、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法》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枪支、弹药管理等方面作的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枪支管理法》中对哪些部门、哪些单位、哪些人员可以配备、使用枪支,都作了明确规定。根据国家关于枪支、弹药管理方面的规定,不具备配枪、用枪资格而拥有枪支、弹药的情形都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而不具备配枪、用枪资格的人藏匿枪支、弹药的情形就是非法私藏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只要是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数量比较大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指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它包括两种情况: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及配备民用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构成犯罪的。《枪支管理法》对哪些人员可以配备公务用枪作了明确的规定,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以及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还有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等人员都是依法配备公务枪的。公务用枪包括各种军用枪支,如手枪、冲锋枪、机枪等。上述人员将国家依法配备给其执行公务用的枪支,以牟利为目的租给他人的行为;或者擅自将配备给自己的枪支借给他人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

  对于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在构成犯罪的条件上与配备公务用枪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犯罪有两点不同:1.民用枪支是指猎枪、麻醉注射枪、射击运动枪等。2.必须是造成严重后果的非法出租、出借行为,才构成犯罪。如使用人利用该枪支打伤、打死人等情况。如果非法出租、出借民用枪支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不构成犯罪。

  对于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依法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领导集体决定或者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单位决定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对于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中的“配备”、“配置”的理解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分为两种类型:(一)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与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枪支;(二)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与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因为。

  初讲时,想当然地把配备、配置当作相同含义了,讲课时自己也暗自嘀咕,如果两者是相同含义的话,那就不是两种类型了,而是一种类型了;如果硬解释成两种类型,那么只能把后一种类型解释为前一类型的加重版本。别的没有其他的更好解释了。

  有一个学生嘴里咕哝了两句,想问问题,由于考虑到讲课进度,我便没有理他。讲完课走到他身边时,他问我“配备”、“配置”的含义,我想当然地回答他不用区分得那么清楚;但回到讲台又仔细地看了一遍后,越来越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儿。我用手机迅速地“百度”了一下,“百度”结果如下。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包括两种类型,这两种类型的行为主体是不一样的。

  关于如何配备、配置枪支,《枪支管理办法》中有具体规定,以下是该办法的几条规定:

  第三条,下列人员可以佩戴枪支:(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工作必须佩戴枪支的人员;(二)边防、海防地区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认为有佩戴枪支必要的其他偏僻地区的党政负责干部;(三)省级以上党政机关的机要交通员,边疆地区县市党政机关和邮电部门有佩戴枪支必要的机要通讯人员;(四)海关因工作必须佩戴枪支的人员;(五)军工工厂的警卫押运人员。

  偏僻不设武装看守的重要仓库、电台、科研单位;(三)在偏僻地区和海上作业有配枪必要的地质勘探队、测绘队;(四)航行沿海和远洋的客、货、油轮及其他海上作业的工作船;(五)有配枪必要的民航机场和民航飞机。

  第五条 开展射击运动的县以上体委会,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

  第六条 专业狩猎、生产的人员和单位,可以佩戴和配置猎枪。非专业狩猎人员配置猎枪的,限18岁以上公民,没人不得超过两支。

  第七条 狩猎生产和科研教学单位、野生动物饲养和畜牧业单位,兽医院需对动物进行麻醉注射的,可以配置注射枪。

  第八条 电影制片厂因拍摄电影需要,可以购置已经淘汰的旧式枪支作道具使用。但除少量效果枪以外,其他枪支机件必须进行技术处理,使其不再能用以实弹射击。

  其中,第三条至第四条规定的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与单位;第五条至第八条则是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与单位。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与单位,只要有非法出租、出借行为,即可构成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与单位构成本罪,不仅要求行为主体要有非法出租、出借行为,还要因此行为而造成严重后果。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与单位,构成本罪,要求严格;对于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与单位,要求松缓。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分析 案例详情:张某是做批发面筋生意的经销商,为了延长面筋的保质期,张某便将面筋泡在水里,然后在水里加入某种添加剂,来达到延长...


·什么是诈骗罪?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


·开设赌场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开设赌博罪的定义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 一、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拐卖妇女、儿童的。<{{tjlytel}}> 2、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3、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4、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义
      一、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义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容留他人吸毒罪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九条规定罪名,但第九条规定是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出售毒品,《刑法》只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不再要求必须具有“容留”和“出售毒品”两种...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定义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刑法第128条第1款),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非法持有,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地实际占有或控制枪支...


·受贿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罪轻辩护 辩护律师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此之前,辩护人查阅了涉及该案的全部卷宗资料和证据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辩解,比较清楚本案案情...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罪轻辩护 本辩护人对起诉书认定的张某的犯罪事实以及罪名有异义,并且认为被告人张某具有减轻以及从轻处罚的情节,现依据法律和事实并结合庭审过程,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合议时参考。 一、本案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张某发展了下线杨某 被告人某并不是自愿参加传销组...


·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
      一、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


·重婚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重婚罪的定义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