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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对于童工的定义都有一定的争议,很多人都以为童工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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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很多人对于童工的定义都有一定的争议,很多人都以为童工是指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但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而相应的“17岁打工可以算童工吧”这种说法也就是错误的,并且未成年人和童工在本质上还是有一定的区别,这里我们就给您普及一些关于童工的一些知识。
  
  
  首先要确认,17岁不属童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年满17岁,虚岁18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童工。但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因此17岁只属于未成年工。同时根据该规定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17、锅炉司炉。”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不满16周岁方为童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三条: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从文中我们可以明确了解到,17岁是介于16—18岁之间,因此只是未成年人,属于未成年工,而童工的界限四小于16岁,因此,17岁打工并不可以算成是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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