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钢筋混泥土工程是建筑工程中的一种,要完成一个工程基本的程序是先对工程质量做一个规定,然后再按规定实施,最后就是验收工程,每一个工程都是十分重要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验收阶段,那么,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总 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不适用于特种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综合性强、牵涉面广,不仅有原材料方面的内容(如水泥、钢筋等),尚有半成品、成品方面的内容(如构配件、预应力锚具等),也与其他施工技术和质量评定方面的标准密切相关。因此,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遵照执行;凡本规范无规定者,尚应按照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执行。
  
  2、术 语
  
  2.0.1 混凝土结构 concrete structure 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
  
  2.0.2 现浇结构 cast-in-situ concrete structure 系现浇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在现场支模并整体浇筑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2.0.3 装配式结构 prefabricated concrete structure 系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以预制构件为主要受力构件经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2.0.4 缺陷 defect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2.0.5 严重缺陷 serious defect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6 一般缺陷 common defect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7 施工缝 construction joint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2.0.8 结构性能检验 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tformance 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挠度、裂缝、控制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3、基本规定
  
  3.0.1 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3.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根据结构的施工方法分为两面三刀类:现浇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结构的分类,还可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3.0.3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关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结构实体检验。
  
  3.0.4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
  
  3.0.5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产品的进场复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对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前标准和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案执行;
  
  3) 对本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2)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产品合格证(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及进场复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0.6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对验收合格的检验批,宜作出合格标志。
  
  3.0.7 检.77 检验批、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A记录,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0—2001的规定、
  
  4、模板分项工程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4.2 模板安装 主 控 项 目
  
  4.2.1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4.2.2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2.3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
  
  4.2.4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
  
  4.2.5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打针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4.2.6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规定。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行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4.2.7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规定。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4.2.8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规定。 检查数量;首次使用及大修后的模板应全数检查;使用中的模板应定期检查,并根据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
  
  4.3 模 板 拆 除
  
  主 控 项 目
  
  4.3.1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4.3.2 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支架的拆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当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3.3 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 般 项 目
  
  4.3.4 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3.5 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钢筋分项工程
  
  钢筋分项工程是普通钢筋进场检验、钢筋加工、钢筋连接、钢筋安装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钢筋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工序和验收的需要确定。
  
  5.1 一般规定
  
  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1.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1、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3、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4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5.2 原材料
  
  主控项目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5.2.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5.2.4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检查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我们只截取了其中的一部分。对于具体的项目工程来说,质量要求的高低是不一样的,一般而言,涉及到大多人的利益的工程项目的要求普遍都是较高的,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稳定。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工程发包的形式到底有哪些
      工程发包的形式到底有哪些(1)按承发包范围(内容)划分可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业)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承发包方式还可划分为: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3种方式。(2)按承包人所处的地位划分可分为:总承包;分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和直接(3)按合同...


·网上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现在是网络化的时代,很多事情通过网络就可以解决。并且现在除了一些必要事情之外我们更喜欢选择在网络上解决,这样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可以在网上解除劳动合同吗?带着这个问题我们一下接着往下看看吧。相信可以找到答案。 一.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


·解除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关系会对劳动者有什么影响?
      当今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劳动关系无论是在发生工伤或者是维护一些其他的权益的时候都是非常重要的,很多人比较困惑的是解除或者不解除劳动关系到底有什么影响。那么,解除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关系会对劳动者有什么影响?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解除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关系会对劳动者有什么影响...


·很多公司认为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且伤残等级鉴定到
      很多公司认为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且伤残等级鉴定到了一级以上,已无法正常在公司工作,就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殊不知这是触犯法律的。劳动者不懂法,以为公司赔偿自己一笔工伤款及后续治疗费就可以解除合同。其实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已被侵犯。我们提醒各位劳动者工伤后保留劳动关系是劳...


·一、工伤认定被中止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被中止怎么办?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2.等相关部门做出相应的结论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取消中止情形,...


·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当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了人身损害之后,需要尽快的申请做工伤认定,这样才有利于之后对事故进行处理。然而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拖的比较久,超过了规定的申请时效,肯定就是不利的。究竟我国对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规定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


·绩效劳动合同中的工资要写明吗?
      绩效劳动合同中的工资要写明吗?劳动合同中绩效工资不一定要写明。首先,劳动报酬中的基本工资是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因为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其次,劳动合同不约定绩效工资和奖金的标准也是可以的,只要在劳动合同中说明浮动工资部分按企业薪酬制...


·一、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享受?
      一、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享受?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冲突。职...


·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的含义和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的含义和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一、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的含义: 核销,是指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加工复出口或者办理内销等海关手续后,凭规定单证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海关经审查、核查属实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办理解除监管手续的行为。加工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


·一般工伤认定是什么意思?
      近年来,意外事故的发生频率在不断提高,工伤对企业和劳动者造成的损失都是巨大的,而且很多时候工伤事故会带来严重的矛盾纠纷,甚至很多时候因为法律程序的不到位,导致后期的矛盾升级,那这时候工伤认定就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这既保护了受上海者的合法权益,也是法律依据,那么一般工伤认定是什么...


·高原作业听力下降属不属于工伤?
      高原作业听力下降属不属于工伤? 一、高原作业听力下降属不属于工伤? 属于工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我国原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