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南京办理劳动关系转移的备案新政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同时为了减少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务纠纷,会选择将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到别处,比如集团公司下面的分公司或者是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等。办理劳动关系的转移还需要进行备案,下面就来了解一下关于南京办理劳动关系转移的备案新政,详情请看下文。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转移?
  
  将员工的劳动关系由原用人单位转移至另外一家新用人单位,在此过程中需要由原用人单位、新用人单位与员工一起签署三方协议,员工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二、关于南京办理劳动关系转移的备案新政
  
  关于试行劳动关系转移备案等事项的通知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局相关处室(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做好“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力合理配置及流动,简化经办流程,减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事务负担,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试行劳动关系转移备案及其就业登记、社会保险关系变更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将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劳动关系转移备案及其就业登记、社会保险关系变更:
  
  1、用人单位以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岗位变动的;
  
  2、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岗位变动的;
  
  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者关联企业间流动的;
  
  4、用工单位将所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变更为本单位劳动合同工的;
  
  5、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情形,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原劳务派遣单位将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的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为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新劳务派遣单位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应提供下列相应材料,到原就业登记备案的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劳动关系转移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
  
  1、《南京市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备案表》、《南京市职工劳动关系转移情况表》(进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点击“服务大厅”,点击“网上下载”—点击“劳动关系”下载相关表格);
  
  2、劳动关系转移后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应当明确载明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出现时由新用人单位一并支付等涉及劳动者合法权益事项;
  
  3、能够证明符合劳动关系转移相关情形所对应的真实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属于第一条第1项的,应提供委派或任命的证明材料;
  
  属于第一条第2项的,应提供合并、分立的工商、税务登记等证明材料;
  
  3、属于第一条第3项的,应提供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者关联企业的证明材料;
  
  4、属于第一条第4项的,应提供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的材料和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等材料;
  
  5、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5项的,应提供所涉三方单位协商一致的材料、接受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材料。
  
  (三)、劳动关系转移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办结后,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变更手续。
  
  (四)、用人单位应当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办理劳动关系转移备案及其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关系变更手续,造成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之间,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不得相互转移。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关于贯彻<南京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宁劳社就管〔2009〕20号)第五条第(一)项同时废止。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7日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当用人单位提出要转移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劳动者是有权拒绝安排的,如果公司执意转移,就涉及到解除原来的合同,还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金额的赔偿金。在办理转移时依照当地人社局规定的备案手续进行。
  
  
  
  


·合同未到期提前一个月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合同未到期提前一个月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一、合同未到期提前一个月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


·单位辞退的员工就是不走怎么办
      单位辞退的员工就是不走怎么办 一、单位辞退的员工就是不走怎么办 首先,公司在与他们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也好让他们有一个心理上的缓冲期,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应该给员工以代通知金。 其次,如果员工拒不接受企业的方案,可以要求员工向劳动站投诉,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有补偿吗?
      一、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有补偿吗? 符合条件的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是有补偿的。 (一)享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条件 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雇主没有与该雇员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雇员有权得到该合同终止补偿金(第1242—8条)。如果在合同期满后,雇主...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标准应当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来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劳动合...


·夫妻分居之后,男方可能处于生活工作的需要,而对外借钱欠债,那
      夫妻分居之后,男方可能处于生活工作的需要,而对外借钱欠债,那此时作为妻子是否有必要帮忙还债呢?关于分居后丈夫的债务妻子要还吗的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居后丈夫的债务妻子要还吗 丈夫对外的个人债务,应当有其个人偿还。如果债务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那...


·一、三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一、三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用人单位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女职工在三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双方合意解除、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解除(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


·公司可以在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


·工伤死亡赔偿金怎样去分配,有哪些规定
      如果职工在工作中死亡的话,经认定属于工亡的,则就要对死亡职工的家属作出赔偿,也就是作出工伤死亡赔偿金,那么这个工伤死亡赔偿金怎样去分配呢?毕竟死者的家属那么多,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工伤死亡赔偿金怎样去分配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供养亲...


·施工合同纠纷中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施工合同纠纷中发包人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而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这些条件,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应承担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迟延履行违约责任,适用《合同法》第283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


·离婚是否需要退聘金有哪些情况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2.结婚前给付彩...


·未满十六可以不算童工吗
      对童工和未成年工的区分,主要是从年龄入手的,即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龄标准的,那才会构成未成年工,此时单位招用未成年工才是允许的,也就是说法律禁止单位招用童工。那在我国,十六可以不算童工吗?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答案吧。 一、未满十六可以不算童工吗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