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厂房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厂房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我国土地所有权在国家和集体手中,企业只能拥有使用土地的权利,并且还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用地性质不同,土地使用年限也不一样,住宅类的最长为70年。而对于企业来说,修建厂房是主要的用地行为。那么厂房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厂房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1、凡与省市规划国土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2、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现在的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3、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厂房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厂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由此可见,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大致分为几个档次,从最长70年到最短40年不等。厂房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按照规定,厂房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厂房所有人可以续交土地出让金,这样土地使用年限就得到了续期,企业还可以继续使用这块土地。
  
  
  


·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什么情况?
      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什么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国家和集体让开发商和农民承包进行投资生产,使用权有着一定的期限。承包土地就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出资问题。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什么情况?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注意什么...


·土地使用权收回要求哪些条件?
      土地使用权收回要求哪些条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企业可以通过出让、转让及拍卖的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可是在实际生活中,存在大量土地闲置的情况,这不利于土地使用率的提高,加剧了人地矛盾。在某些情况下,国家是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那么土地使用权收回要求哪些条件?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这部...


·宁波市征地补偿条例农村是怎样的
      宁波市征地补偿条例农村是怎样的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在对农村进行征地补偿时补偿标准也有所提升,同时也会根据所征用土地的使用性质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征地补偿,那么宁波市征地补偿条例农村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中国是多少年?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中国是多少年?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70年后应当进行续期。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


·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是小产权房吗
      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是小产权房吗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是我们法律中比较值得关注的一个热点,因为随着房屋价格的飙升,很多人会红眼那些比较靠近城市的农村土地上的房屋。因此,您对于小产权房的好奇心也愈发浓厚。那么,我们就得为那些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的房主解决标题的问题了。 一、小产权房定义及...


·如何确定合同起诉地,合同纠纷管辖地在哪里
      如何确定合同起诉地,合同纠纷管辖地在哪里 在产生了合同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这也是一种比较有效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但此时需要当事人向确定合同起诉地,对于很多人来讲是比较复杂的,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做详细分析。 如何确定合同起诉地 一、当事人想...


·河南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是什么?
      河南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随着我国城乡建设的实施,征地以及征地补偿成为很多人关注的重点,在城乡建设的过程中,可能因为建设工程需要要占用一定的土地,但是很多土地都是个人所有,这样就会给土地所有者带来严重的经济利益损失,那河南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是什么?下...


·内乡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内乡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会议同意,征收该宗地的征地补偿费用湍东镇东王沟村按照72万元/公顷标准执行,13.5791公顷共计977.6952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城控区外按照6万元/公顷标准执行,湍东镇东王沟村13.5791公顷共计81.4746万元。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原则和分...


·土地使用权出资撤资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资撤资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吗? 土地使用权出资撤资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在公司新成立时,会要求所有的股东按一定的比例入股。其中,土地使用权也可以作为投资时的出资形式。土地对于公司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使用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的一种形式,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反之...


·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通常有以下五种付款方式:
      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通常有以下五种付款方式: 一、定金 全部房款 先预付一部分定金,然后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天或之后某一天,支付全部房款。 优点:几乎没有,适合于资金比较多而且不在乎交易安全的买房人。 缺点: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后,所有对交易安全的希望将全部寄托在出售...


·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具体内容
      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具体内容 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拆迁人等权利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