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不管是买商品房还是买二手房,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总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步骤,但现实中总是出现一些二手房合同无效的情况。那常见的导致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二手房合同无效怎么办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如下方法处理: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返还财产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是双方互相返还。如果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标的物还存在,则应返还对方;如果标的物即房屋已不存在或者已损坏、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2、赔偿损失。没有过程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责任大小、轻重各自承担经济损失中与其责任相适应的份额。虽说合同的签订是对当事人最有效的保护,但这也要签订的合同能够生效,那样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购买二手房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避免出现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情况出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害。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
      在我国,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购房农村房屋的,因为国家通过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限制了农村房屋的买卖。其实,限制也就意味着附条件的可以,也即是说,只要具备了条件,农村房屋也是可以买卖的。那么,购房者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农村房屋要哪些条件 ...


·父母给子女购房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新婚小两口想要买房,但是发现钱不够,这时候可能父母就会给子女一定数额的钱作为购房款。那么就父母给子女购房款来看,这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不少人对此已经区分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 一、父母给子女购房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父母为子女结婚后购房出资,应该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


·房东签完意向合同可以毁约么?
      房东签完意向合同可以毁约么?房东签完意向合同不可以毁约,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1、交付定金后房东违约的赔偿问题很多人往外出租房子时喜...


·继承父母的房子契税多少?
      继承父母的房子契税多少?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过户房产,需要缴纳契税,税率1.5%。1、法定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但要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手续,非法定继承需要缴纳契税,赠予房产的承受人要纳契税.税率各省市在3-5%的范围内确定,各省可能不相同,计...


·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的内容
      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我们在购买或租赁房屋时需要签订房屋购买/租赁协议书,如果此期间有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使交易双方无法继续交易,就需要签订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该如何书写呢?下面是我们将整理的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的书写格式。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甲方(出卖人): ...


·农村房屋法院能执行吗
      农村房屋法院能执行吗 农村的房子如果符合下情形,能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公民结婚以后是否可以公证自己的房子
      很多时候公证房子都是在尚未结婚之前进行的,毕竟结婚之后可能夫妻双方就共同还贷了,此时情况就比较复杂。那从法律层面来看的话,公民在结婚以后是否可以公证自己的房子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民结婚以后是否可以公证自己的房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租房已经成为我国公民在解决住房问题上选择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租房已经成为我国公民在解决住房问题上选择的一个主要方法。由此可见,租房群体还是非常多的,但是不管是普通的个人租房还是商业商场上的一些租房问题,在租房的时候都要简单的办理一些租房手续。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合肥凤霞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合肥凤霞房屋出...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平分?
      许多夫妻在离婚之时会由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引发争议,而所有财产中,房产由于其作为不动产的特殊性质,在分割时无法通过直观判断进行分割。我们知道,如果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是可以进行平分的。那么,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平分?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平分? 婚姻存续...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税是多少?
      房屋的租赁合同,在现在社会上是使用非常广泛的一种合同,法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不仅有规定也有相关的要求,个人房屋租赁时,税务问题是出租方非常关注的问题,那么对于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税 的相关信息,今天就由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 一、个人房屋出租合同的条款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


·一、离婚分割房产手续需要办理吗?
      一、离婚分割房产手续需要办理吗? 只要有分割就必须要办理手续; 离婚时,不免涉及房产归属问题。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可以在离婚前,也就是婚姻存续期间进行,也可以在离婚后,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办理。因为离婚而进行产权变更的,免征契税、个税以及增值税。 如果有离婚意向,办理房产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