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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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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一个地方的水利工程的建设,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安定的关键。水利设施良好的建设,往往是当地民生工程的重要部分。对于水利工程的质量国家有着严格的要求,并且对于水利工程良好质量的管理能力能够维护当地的稳定。以下我们就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进行相应的了解,
  1、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完善工程项目管理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投资建设领域落实投资责任的基础,是有效实施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的前提,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根本措施。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并在工程建设全过程行使项目法人职责。工程建设项目部应根据批准的工程建设规模和标准,组织工程建设和开展项目管理活动。项目管理的基本方法是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项目必须确立明确的工程建设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目标和成本目标,然后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资金管理、进度管理、技术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部门职责范围,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2、健全质量体系建设,严格招投标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具有综合性、污染性、复杂性和多变性的特点。针对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应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设计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一是建立勘察质量体系,勘察质量直接影响设计质量和深度,因此应依托先进测绘技术提高勘察质量,同时也为施工作业提供有力的支持。二是完善施工质量体系,基于施工内容的复杂性,应重点加强施工期间的质量控制,以从根本上消除质量隐患,其措施包括: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任务并严格落实质量标准;加强质量检测,包括原材料入库验收检验、每一道工序的检验;工艺监督,实施标准化作业程序,减小变异性。三是管理维护体系,应成立工程作业指导小组,从宏观上指导施工质量管理,并做好相关维护工作,避免质量问题出现。招投标阶段是决定工程质量效果的基础,中小型水利工程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虚假招标、内部招标、围标串标等不正当行为,招投标全程邀请纪监、财政等部门监督。对中标单位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加重违约责任和处罚力度。不宜采取低价中标,应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有关规定,以使工程造价合理,择优中标。
  3、加大质量监督力度,强化质量保证措施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行为,为了保证监督效果科学、有效,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正所谓“打铁先要自身硬”。为此应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制度,通过加强巡视、抽查对水利工程参建单位及其从业140人员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参建单位及其人员的资质、资格、工程业内资料、质量检测记录、质量控制措施等。对重点工程、民生工程、质量薄弱环节要加强监管,突出重点和针对性。为了保障监督效果,质量监督机构在人员配备、岗位考核、教育培训和责任制方面需要加强和完善。
  4、规范水利监理工作,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我国《建筑法》授予监理的权力很大,履行好监理的义务对保证工程质量十分重要,要为监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监理环境,充分发挥监理职能,提高监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益,实现工程质量、投资和工期控制的三大目标。水利工程监理单位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理人员素质,配备必要的检测、试验设备,改善服务水平。所有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照合同要求安排常驻人员。为了保证监理行为在业主授权范围内,防止施工单位通过向监理行贿而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标准,应完善合同细节,通过提高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寻租成本,抑制它们之间的寻租冲动。保证监理单位责、权、利统一,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首先由确定法人责任制度,把权责进行明确。对于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必须要进行相应的资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通过对工程质量加强巡视、抽查对参加水利工程建设的单位。对水利工程的建设单位需要经过严格的招投标的手续,严格的选择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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