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申请离婚赔偿需要什么条件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有重婚、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情形的,受害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也就是离婚过错方赔偿。那么,在实际生活中,一方离婚申请离婚赔偿需要什么条件呢?若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申请离婚赔偿需要什么条件
  1、出现法定情形: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2、在法定时间内提出: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二、申请离婚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1、侵权行为的发生。
  夫妻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行为人存有过错。
  行为人只要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论行为人是故意的或者是过失的,即应当认定行为人有过错。作为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还要求被侵权的夫妻一方须无过错。无过错方的过错是指不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不是指没有任何过错。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损害事实是构成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该违法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财产和人身、精神上的损害事实。没有物质、人身或精神损害,也就失去了赔偿的前提。财产损害是指财产利益的损失。财产损失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精神损害是指公民人格权的侵犯而在人的精神上产生的损害后果。
  4、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
  该违法行为与感情破裂具有因果关系,即该违法行为是导致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如果不具备该要件,夫妻之间没有被判离婚,也就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我们还应该注意的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必须是以离婚为前提,不离婚的不能请求离婚过错方赔偿。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离婚孩子双方共同抚养可以吗?
      离婚孩子双方共同抚养可以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


·有没有离婚抚养费协议书范本?
      众所周知,在离婚事件中,孩子是最无辜的。同时,在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方面,对于父母的相关规定也是很多的。有了法律的保障,才能有效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为了让离婚的双方都能支付抚养费,要求双方写协议书。那么,离婚抚养费协议书范本怎么写呢? 离婚抚养费协议书范本 立协议人: 甲...


·法律规定诉讼离婚如何赔偿
      现实中,有的夫妻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走向离婚的。但在离婚的时候同时要求赔偿,则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此时诉讼离婚如何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如何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作为法律赋予无过错方在离婚时...


·协议离婚后多久不能再起诉财产分割
      一、协议离婚后多久不能再起诉财产分割?一年以后。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照此法条可以看出,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实行平等对待的政策,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因此,当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也会参照法律规定的如下一般标准: ...


·夫妻去哪里办理离婚?
      男女结合成为夫妻的,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结婚登记手续,而要想结束婚姻关系的话,也是要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那么您知道夫妻去哪里办理离婚手续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去哪里办理离婚? 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


·女方怀孕期间可以协议离婚吗?
      一、女方怀孕期间可以协议离婚吗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其本意应理解为男方和女方双方行...


·国家规定的网络诈骗判刑几年
      国家规定的网络诈骗判刑几年 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改变,但是网络中的诈骗方式也是比较多的,为了规范网络中的秩序,保障网民的权利,国家出台了一些法规用来惩处网络中的诈骗行为。规定了一些处罚力度,诈骗的金额不同处罚的力度也不同,网络诈骗判刑几年? 一、网络诈骗 1、犯本罪的,...


·儿童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抚养费每月给一次可以么
      一般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对孩子抚养的问题,而此时孩子只有一个,也就意味着只能由一方实际抚养孩子,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此时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那通常儿童抚养费每月多少钱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儿童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夫妻一方信用卡诈骗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信用卡消费不是免费的午餐,持卡人应当及时的还款,否则不仅产生逾期记录,还会累加产生不小的费用。并且随着拖欠时间延长,欠款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其中,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有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夫妻一方信用卡诈骗,那么,其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下面是我们...


·在我国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谁给
      如果说到现在为止都有人根本就不了解我国的婚姻法,可能有些人会觉得,在当今这个法制时代居然不了解婚姻法是非常的不可思议的。但生活当中确实如此,有些人在离婚以后可能会像对方的父母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因为本身当事人根本就不知道,在我国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谁给? 一、在我国夫妻离婚后子女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