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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自动离职是否有效,单位是否存在用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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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离职并不是法律专业术语,也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及员工单方的违纪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劳动者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出勤的,按旷工处理,单次或者累积旷工达到一定天数的,视为严重违纪,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等决定,引发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故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应当固定相关证据,用以证明劳动者确实存在违纪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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