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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环境污染治理已经是摆在各级政府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尽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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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环境污染治理已经是摆在各级政府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尽管国家对环境污染行为打击力度很大,但是仍然有不少企业违规操作,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环境,发生这样情况,它们是要承担责任的。我国民法典中,明确了环境污染责任,那么环境污染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环境污染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者不作为方式,污染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依法不问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的特征包括:
  
  1、以无过错原则为归责原则
  
  环境污染责任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即污染者只要污染环境造成损害,无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2、实行因果关系的推定
  
  只要因环境污染发生纠纷,就推定污染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污染者负有证明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3、污染者与第三人负不真正连带责任
  
  即便环境污染是因第三人的过错所致,污染者也不能因此免除侵权责任,而应与第三人一起向受害人负不真正连带责任。
  
  二、环境污染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1、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环境污染行为:
  
  (1)作为和不作为;
  
  (2)包括生活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污染。
  
  2、须有客观损害事实:
  
  (1)《环境保护法》规定为“造成他人损害”
  
  (2)《民法典》规定为“造成损害”。
  
  3、须有因果关系:
  
  (1)实行推定因果关系规则;
  
  (2)只要证明企业已经排放了可能危及人身健康的有害物质,而公众的人身健康在排污后受到或者正在受到危害,就可以推定这种危害是由该排污行为所致。
  
  三、环境污染责任如何承担?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2、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
  
  (1)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2)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讲到这里,您应该对环境污染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有了初步认识。环境污染责任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污染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适用于无过错原则,只要企业有污染环境的事实,就要被处罚,不管这种行为是否有意还是无意。在环境污染案件中,污染环境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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