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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产品性能、功效等在科学上没有定论的,作定论性宣传;
2、对产品性能进行夸大的不符合实际的宣传;
3、使用专利申请号进行宣传;采取“忠告”用语虚假宣传;
4、假冒他人名义、商誉和形象等进行宣传;
5、对竞争对手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等进行宣传;
6、未经认可,宣称产品是“首创”、“独家经营”等;
7、宣称自己的产品是“换代产品”、“第二代”等。
·律师办理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参考2008版(修订版) 作者:上海律师协会 日期: 2008年3月5日
制作时间 200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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