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赔偿抚养费解决办法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由于国家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车辆也逐渐成为大多数人的代步工具,但是这种生活方式带来的弊端就是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就会造成人员的伤亡,所以在牵涉到抚养问题时。有人就会问,交通事故赔偿抚养费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抚养费具体问题是?
  范围: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应是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有抚养义务并实际抚养的人,即扶养人与被抚养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死者生前或残者残前对非婚生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而未满16周岁或者因残疾而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子女应属于被抚养人。
  2、计划外生育的子女,虽然计划外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我国政策的规定,但违法者不是该子女,而是其父母,政府应对其父母按照规定作出处罚。而超生子女本身并无过错,其与其他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如果不把未满16周岁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列为被抚养人,实质上是剥夺了该子女的被抚养的权利。
  3、对于非法收养的子女则应视不同情况做出处理,如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还健在并有抚养能力的,应由其生父母领回抚养而不属于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抚养的被抚养人。如该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已去世,或者下落不明,或者已无抚养能力的,则应视为被抚养人。
  4、对于那些没有抚养义务,但为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养的人,因为他们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与被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作为被抚养人参加诉讼,他们的生活问题应通过民政部门解决。
  一、受害人死亡的:
  1、城镇居民中: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被抚养人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n)÷扶养义务人人数(n<18);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农村居民为:
  未成年人:扶养费=(市公布)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8-n)(n<18)÷扶养义务人人数。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二、受害人伤残的,上述公式(1)、(2)再乘以伤残度(1级为100%,2级为90%至直10级10%计算)
  交通事故的发生会牵扯到很多的问题,最明显的就是赔偿抚养费的问题。因为抚养费的赔偿问题就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是,国家为了更好的解决这样的复杂问题,制定了交通事故赔偿抚养费一系列规定。包括其中的赔偿标准,赔偿对象。所以在发生这样问题的时候,按照法律规定解决就好。
  
  
  


·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一、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


·倒车出事故责任该怎么认定
      倒车出事故责任该怎么认定倒车行驶要比前进驾驶困难些,所以,倒车时有不少的车主会出现刮刀车等意外的发生,那么倒车出事故责任该怎么认定呢?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开车的速度较快,遇到紧急的事不能及时刹车,就会造成追尾。那该如何认定追尾交通事故责任?下面为您介绍。 一、倒车出事故责任该怎...


·酒驾交警怎么处理办法
      交警赶赴现场后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然后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最后对肇事者约束至酒醒,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其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一)按照事故现...


·醉酒驾车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醉酒驾车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一、醉酒驾车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构成交通...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时效规定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时效规定是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时效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


·客车校车超载多少
      客车校车超载多少入刑?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及校车在全国的普及,交通安全事故越来越频繁,关乎更多学生安全的校车安全事故更是屡见不鲜。根据刑法规定,营运客车(校车)严重超员要入刑,那么,客车校车超载多少入刑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一、醉驾不去交警队会吊销吗?
      一、醉驾不去交警队会吊销吗? 处理醉驾的交警大队会主动吊销醉驾人的驾驶证。 吊销驾驶执照,无须本人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


·延期交房是一件很恼火的事情,此时本身之间已经计划好的事情就无
      延期交房是一件很恼火的事情,此时本身之间已经计划好的事情就无法顺利的进行,另外这样的情况下还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跑路的情况。因此现实中,购房者要想方设法的避免延期交房的情况出现。那究竟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呢?请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做才能避免延期交房 为了避免延期交房,购...


·一、江苏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计算的?
      一、江苏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计算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出了车祸,负主要责任的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出了车祸,负主要责任的对方不赔偿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实际中很多司机都会拖着而且不进行任何赔偿,那么出了车祸,负主要责任的对方不赔偿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出了车祸,负主要责任的对方不赔偿怎么办?(一...


·一、交通事故造成鼻骨折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造成鼻骨折怎么赔偿? 车辆事故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残疾赔偿金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