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清偿的债务如何处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据《民法典》第1163条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一、法定继承人的清偿责任

  如果遗产已经分割,清偿遗产债务需要先以法定继承人获得的遗产清偿。假如被继承人甲死亡后遗留有遗产100万元,负债60万元。其中甲在遗嘱中将其中的40万元指定由继承人乙继承,其余遗产未作安排。遗产分割时,继承人乙根据遗嘱继承获得了40万元;其余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割,乙分的20万元,继承人丙和丁各分得20万元。遗产分割之后,甲的债权人戊发现遗产已经被分割,遂向甲的继承人主张债权。此时,即应先由乙、丙、丁从经法定继承所获得的60万元遗产予以清偿。

  二、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清偿责任

  所谓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就是法定继承人所获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偿还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清偿,是指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所获得遗产的实际价值的比例来清偿。如果只有多个遗嘱继承人时,则由各遗嘱继承人按比例清偿;如果只有多个受遗赠人时,则由各受遗赠人按比例清偿。例如,甲死亡后留有价值500万元的遗产,在遗嘱中指定由继承人乙继承价值50万元的遗产;将其中150万元赠与好友丙。其余遗产未作处理。遗产分割时,将遗产中的150万元给了丙,乙按照遗嘱继承获得了50万元,其余300万元由继承人乙、丁各分得150万元。后来发现甲尚有400万元的债务未偿还。此时,就需要先由乙、丁经法定继承取得的300万元偿还,其余100万元债务,则应由受遗赠人丙和遗嘱继承人乙按比例分担。因为乙按遗嘱继承了50万元,丙受遗赠了150万元,所以乙和丙需要按照1:3的比例清偿剩余的100万元债务,即乙偿还其中的25万元,丙偿还其中的75万元。


·父母的遗产可以全部给外人吗
      父母的遗产可以全部给外人吗 一、父母的遗产可以全部给外人吗? 遗产是能给外人的,遗产可根据遗嘱人的意愿来分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一、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答案是肯定的。 1、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


·什么是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特征有哪些?
      财产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合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权利,它主要有五个特征,包括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等等,下面我们就围绕财产继承权特征的内容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财产继承权? 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


·放弃继承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放弃继承不配合过户怎么办?放弃继承不配合过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回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答提起诉讼。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继...


·没抚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没抚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没抚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没抚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没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配偶是第一继承人吗?
      配偶是第一继承人吗?有的人说第一继承人是配偶,而有的人则认为是死者的父母或子女,那到底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我们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具体答案。 一、配偶是第一继承人吗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


·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是什么意思?
      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是什么意思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此只发生在法定继承过程中。二、什么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1、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2、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


·有抚养权的继女有继承的权利吗?
      有抚养权的继女有继承的权利吗?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继女与继母形成有扶养关系的,并且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房产的,继女有权继承继母的房屋。1、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


·胎儿能否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总则编第16条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这也就意味着胎儿可以享有继承权,因此,只要受孕在身,作为具有权利能力的一份子,胎儿就能够依法获得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毕竟胎儿尚未出生,...


·抚恤金是否可以继承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