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胎儿能否继承遗产?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根据民法典总则编第16条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这也就意味着胎儿可以享有继承权,因此,只要受孕在身,作为具有权利能力的一份子,胎儿就能够依法获得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毕竟胎儿尚未出生,为了确保胎儿的继承权不受影响,继承编第1155条对此专门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首先,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享有继承权,到时毕竟胎儿尚未出生,无法确定胎儿是否能够正常出生。因此本条规定在遗产分割的时候,需要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所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就是在计算参与遗产分割的人数时,应该将胎儿列入计算范围,作为参与分割的一份子,将其应得的遗产划分出来。

  其次,本条同时规定,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胎儿毕竟尚未出生,能否顺利分娩尚未可知。在胎儿分娩时可能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顺利分娩,即顺利出生,胎儿即成为活的婴儿,也就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这时,为胎儿所保留的遗产即成为出生之婴儿取得的遗产,当然继承。第二种是分娩失败,娩出的胎儿为死体。根据总则编第16条规定,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例如,被继承人甲死亡时。留下价值600万元的房产一套,考虑到其妻子乙已怀孕,甲生前特地在遗嘱中明确将自己的存款100万元作为遗腹子的抚育资金,指定由胎儿继承。甲的父母、妻子对该房产进行价值分割时,依法对乙腹中的胎儿保留了其中的一份150万元。由于乙生产不顺导致胎儿未能顺利出生,胎死腹中。此时,为乙腹中胎儿所保留的遗嘱继承中的银行存款100万元、法定继承中的房产价值分割150万元,都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由甲的法定继承人(包括甲的配偶乙、甲的父母)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老人去世京牌不能继承怎么办 一、老人去世京牌不能继承
      老人去世京牌不能继承怎么办 一、老人去世京牌不能继承怎么办? 车牌是不能继承的,车牌照是行政许可,不是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不可以继承,车辆才可以继承。老人去世后机动车可以过户,车牌号在机动车过户的时候会注销。可以被继承的遗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


·什么是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特征有哪些?
      财产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合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权利,它主要有五个特征,包括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等等,下面我们就围绕财产继承权特征的内容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财产继承权? 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


·一、起诉遗产继承财产分割诉讼管辖法院有哪些?
      一、起诉遗产继承财产分割诉讼管辖法院有哪些?1、按照民诉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


·非亲属如何继承遗产?精神病人能继承遗产吗
      如果不是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继承遗产的话,那么继承遗产的人就有可能不是死者的亲属。这就让很多人头疼了,究竟非亲属如何继承遗产呢?而实践中,精神病人是否也能继承遗产?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亲属如何继承遗产 (一)法定继承中规定的非亲属继承权 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


·几次放弃继承权公证合法吗?
      几次放弃继承权公证合法吗?合法,放弃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证明继承人放弃其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我国法律一方面保护公民的合法继承遗产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是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根据《公证...


·一、二婚妻子能得到丈夫继承的遗产吗?
      一、二婚妻子能得到丈夫继承的遗产吗? 二婚妻子能得到丈夫继承的遗产。 二、继承权的种类 1、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根据继承人继承财产的方式,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不是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而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一、共同遗嘱一方死亡后可以继承死者的遗产吗?
      一、共同遗嘱一方死亡后可以继承死者的遗产吗?共同遗嘱一方死亡后不一定可以继承死者的遗产,具体是否可以继承需要看遗嘱是否已经生效,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可区分以下情形确定:(1)共同遗嘱人互为继承人,即互相指定对方为继承人,一方死亡时遗嘱生效,生存一方的遗嘱内容即失效;(2)共同指定第...


·遗产继承的时间怎么确定
      可能您都清楚,在公民死亡之后,跟着就会开始遗产的继承。当然对遗产继承的时间,我国相关法律中也是作出了规定的。那到底继承的时间该怎么确定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继承的时间怎么确定 我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包括...


·一、根据法律规定老人遗产是不是子女平分?
      一、根据法律规定老人遗产是不是子女平分?根据法律规定老人遗产不是子女平分,老年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一样可以共同平分财产。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


·一、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吗?
      一、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吗?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具体规定如下:1、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2、虽有遗嘱,但...


·一、法定继承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一、法定继承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均等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