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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有些情况下出租的是住宅用房,而有些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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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有些情况下出租的是住宅用房,而有些时候也会出租办公用房。虽然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进行房屋租赁需要办理登记备案,但这并不是针对所有的房屋租赁情况。那实践中哪些房屋出租应办理房屋登记备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房屋出租应办理房屋登记备案
  
  (1)个人拥有的私房;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拥有的自管公房;
  
  (3)集体所有制单位拥有的房屋;
  
  (4)外资企业(合资、合作、独资)拥有的房屋;
  
  (5)涉外房产(国外人员、企业在厦拥有的房产);
  
  (6)私营企业拥有的房屋;
  
  (7)国内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拥有的房屋;
  
  (8)其他单位拥有的房屋(宗教、社会团体等);
  
  (9)转租的房屋(含视同转租的房屋)。
  
  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由于各地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方面的具体要求不同,所以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需要提交的材料,具体当地需要哪些材料,以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供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与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7、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其他有效凭证是指房地产权属证书以外的凭证,即:
  
  (1)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许可证明;
  
  (2)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3)违章建筑被依法处理后保留建筑物的凭证;
  
  (4)商品房购房合同、发票;
  
  (5)其他能证明房屋权属的凭证。
  
  在租赁了房屋之后,办理相应的登记备案手续,其实对当事人而言也是有好处的,要是日后不幸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有备案与没有备案的处理结果就会是两种情况。至于哪些房屋租赁应当办理房屋登记备案,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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