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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许可合同的类型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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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许可合同的类型都有哪些?专利所有人只有在申请被授予了专利之后,那么才能成为专利权人,而相关的权利也自然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此时专利权人也是可以将自己的专利许可给他人使用的,但此时需要签订专利许可合同。那您知道我国的专利许可合同都有哪些类型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许可合同的类型都有哪些
  1、普遍许可合同,又称非独占许可合同,依据此类合同,转让方允许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其专利技术,同时保留自己实施和允许任何第三人实施该范围内专利技术的权利。2、排他许可合同,又称独家许可合同,是指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地域、期限或方式、范围内享有使用专利技术的权利。3、独占许可合同,又称完全许可合同,是指被许可人对专利技术的实施享有独占的使用权,转让方不得在任何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自己实施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专利,也不得与第三人签订任何其他形式的许可合同。4、分售许可合同,是指被许可人除了在规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使用专利外,还可以将使用的专利的全部或部分转售任何第三人。5、交叉许可合同,又称互惠许可合同,是指两个专利权人以价值相当的技术互惠交换的一种许可合同。
  二、专利许可合同内容有哪些?
  
  1、前言部分
  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签定合同的地点与时间;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人实施的专利技术名称;双方交易的目的;被许可实施的专利的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授权日、公开日、专利的法定有效保护期限。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专利技术的内容和专利的实施方式;(2)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3)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围;(4)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5)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6)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7)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可以就当事人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例如:不可抗力条款;专利技术改进成果的归属;争议的解决办法;关键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在申请获得了专利权之后,那么相关专利就是受到了法律保护的。而此时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是不能随意使用他人的专利,否则就会构成侵权。而只有在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之后,才能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其专利。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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